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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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是一个中文单词,拼音是zhìdù意思: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法规、礼仪习俗等规范2.制定法律法规3.法规4.指指定等级的服装5.生产6.制造方法7.规模和风格8.监管形式9.指某些规范或法律和习俗。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系统一般是指以规则或运行方式规范个体行为的社会结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篇1】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接待党员办理、咨询、救助等情况时,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应向党员说明清楚,或及时报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窗口值班制度

  (1)工作日每天安排一人在窗口值班,退休党员志愿者、街道党员轮流,负责窗口接待和引导来访人员到办公室。

  (2)双休日每半天安排一名在职党员志愿者窗口值班,街道工作人员轮流,负责接待来信、来电和来访。

  (3)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

   三、情况报告制度

  (1)建立基础台帐,记载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2)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3)对党员的重大救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特殊情况要实行一事一报。

  (4)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组织部门报告。

    四、信息交流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相关情况。

  (2)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编印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服务案例等资料。

【篇2】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财物与保卫管理制度

  1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中心或挪为私用。

  17、爱护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办公耗材,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8、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要资料或贵重物品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19、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考核奖惩制度

  20、考核奖惩制度按照《隆中办事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21、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2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阵地面积充足、配套设施到位、职责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和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完善四项制度,打造开放式非公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办事流程和办结期限;建立党员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设立专用登记薄,明确接待、登记、办理、反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建立党员谈心制度,热情接待谈心党员,积极为党员排忧解难,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服务承诺、情况报告、双项评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明确帮扶内容、条件和方式等。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建立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有关服务项目内容的办结反馈时间;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形式,及时登记报告重要情况。

  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党建阅览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制定党员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制定党群活动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活动设施和器材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开授党课;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党代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党代表调研视察、接待群众、走访党员群众等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读书、娱乐、弘扬企业精神的各类活动。

  实行代办员值班制

  由代办员轮流值班,受理党员群众代办申请,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实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认真记录党员群众申请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全程办理或及时移交给有关承办人,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党员群众申请所办事项,代办员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能够实行代办的事项,承诺工作期限,实行全程代办,所办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对不能办理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争取党员群众理解,对超越代办范围的,指导党员群众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实行登记备案制

  认真填写《待办事项记录》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篇3】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二、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

  三、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

  四、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五、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

  七、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切实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文明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文明实践各类活动、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篇4】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

  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

  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

  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

  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

  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

  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

  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

  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

  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

  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

  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

  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

  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

  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

  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

  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

  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

  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篇5】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
  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
  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的;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
  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
  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五、新闻发布会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街道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街道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街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街道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街道事件信息;介绍街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街道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街道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街道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街道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
  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政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街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街道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街道党政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
  5.发布新闻通稿。街道工作动态信息,由街道党政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街道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1.为加强和改进街道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街道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街道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工委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街道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篇6】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专人接待制度。每天安排1名村干部专门接待、受理、落实群众需要服务的事项。
  二、首问负责制度。做到有问必答、首问负责,属于本人服务范围的事项,按规定能够办理的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全部程序、依据和要求,及时办理;不属于本人职务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具体承办人员并做好衔接工作。
  三、限时办结制度。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在承诺期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办理;对急需办理的不受时间限制。
  四、文明服务制度。做到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文明用语,耐心接待,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五、廉洁自律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持按章办事,不办人情事。

【篇7】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负责承接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协助联系办理机关和部门,尽最大可能提供周到的服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要认真答复,详细做好记录,做到既快捷高效,又符合国家政策。对于职权之外、不清楚、不确切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领导。

  (二)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或当场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条件要求等信息,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三)不属于本人办理、但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办理事项的主要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部门式责任人处理。

  (四)不属于本人所在部门,但属于本街道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不得回绝,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

  (五)不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尽可能地协助提供有关机关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六)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承办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一次告知制度

    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    

   二、 对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对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有关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或手续,如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将办事程序和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   

   五、凡需一次告知的服务事项,除电话咨询为口头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经办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的,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二、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所有服务事项均应向社会承诺办结或答复时限。

  三、申办事项不需进行审批或确认登记的,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即告知,如有必要,可出具书面凭证。

  四、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理时限。手续齐备、条件符合的简易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结,能当日办理的当日办结。需审核请示的事项,应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

  五、经办事项需上级机关批准的,应当在承诺期未满前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部门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等。上级批准时间不计承诺办结的时限。

  六、因服务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办结时限的,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行为。

【篇8】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功能,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制度。

  (一)服务运行制度

  一、“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两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培训、党员谈心谈话、群众文体活动等。服务实行预约制和登记制,活动情况记入活动记录本。

  二、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采用“坐堂+轮值+驻夜”的运行模式,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驻夜19:00—21:30。周一至周五,由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坐堂”服务,周末由一名社区和一名两新党组织党员志愿者“轮值”服务;每周设定一天由街道机关干部“驻夜”服务。

  三、街道每月列出活动主题,各两新党组织围绕街道主体,设计开展符合各自特色特点的组织活动。街道年初列出考核办法,各两新党组织每年到“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少于两次。

  四、按照“支部在网上、党员在线上”要求,建立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务工作QQ群、微信群和党员QQ群、微信群,深化“党建+互联网”工作模式。

  (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一、经常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重点是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消除党员的思想“疙瘩”。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对象为:街道两新党组织内党组织书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等。

  三、坚持做到“六必谈”,即:党员职务调整、岗位变动必谈;工作遭受挫折必谈;家庭遭遇变故必谈;民主评议(先锋指数考评)被评为不合格(警示型)党员必谈;参与非组织活动和违纪违法活动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必谈。

  四、凡有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求反映问题、交流思想的,党组织应落实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五、谈心谈话记入《迪荡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谈心谈话记录本》。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首问责任制度:党员、群众到党群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个接待受理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有直接解答、引导办理、认真记录的责任。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解决或相关党群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二、接待登记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要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来访的党员群众创造宽松、愉悦的环境,同时要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有关要求和处理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限时办结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求助服务,能够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相关政策,并且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四、情况报告制度:党群服务中心要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党员群众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做到个案专报、一事一报,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

  (四)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内所有图书供党员和群众免费阅读,每次阅览后,请交还工作人员,所有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二、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禁止吃零食和乱扔纸屑。

  三、请爱护室内所有设施和书籍资料,如有污损、撕页、涂改等,需按价赔偿。



党群中心制度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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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八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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