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范文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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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2021年以来,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六、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全面保障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篇2】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三)完善档案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细化档案内容,明确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新扶贫领字〔2017〕39号)文件要求整理完善各类扶贫项目档案。针对交叉审计、第三方评估、成效考核及脱贫攻坚“冬季攻势”指导组等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查缺补漏,做到资料真实、档案完整、专人专管,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可追溯可回查。

  (四)健全督查体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措施落实、政策兑现等情况,精准把握项目建设整体情况。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尤其是乡(镇)党委、部门党组要履行好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务必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财政监管、审计监管、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做到阳光扶贫、廉政扶贫。

【篇3】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周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和县扶贫办相关要求,现就我委主要任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做好制度建设。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规划引领全局的总基调牵头制定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同时按照省市苏陕协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要求,拟定并印发了我县《2021年苏陕协作工作要点》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两个要点中分别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任务,夯实各项主体责任。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县乡村振兴防止返贫规划(2021-2025年)》,现已经完成讨论稿,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发,做到规划引领、制度先行。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省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下发排查整改通知,深入实地现场督导等形式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截止目前20XX年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协作方面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统筹考虑区域整体资源优势,通过“县域一盘棋”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引导“业态相近、地域相邻”的村庄实现集聚发展。抢抓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机遇,成功申报陕西省猕猴桃产业集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申报省级**协作资金1640万元。为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中省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今年申报的**县沙河湿地公园七号坝涵洞桥工程争取到中省资金420万元,申报的**社区工厂二期项目争取到县级涉农整合资金552万元,各类资金的争取到位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协作方面:按照省市县**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谋划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项目征集主要聚焦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项目申报条件,主要从备案、土地、环评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稳定、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等多个方面把关,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目前征集的24个苏陕项目已联合县财政局、扶贫办进行了联评联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加快推进**社区工厂二期项目、**社区工厂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手续,力争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吸纳移民搬迁户就近就业,增加搬迁户工资性收入。

  (五)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县人社局组织8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赴各移民社区安置点,积极引导具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户赴东部结对地区、省内及其他地区稳岗就业。举办3场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其中面向50周岁以上的大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0个),发放各类招聘简章和政策宣传单1200多份,提供务工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100多人次,16人达成了就业意向,25人登记了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意向。

  (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后续扶持有关政策,起草了《致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一封信》,就户籍迁移政策及户籍迁出后的产权、林权、合疗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说明,打消群众心中疑虑。整理出了户籍迁移所需的资料清单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迁移户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社区服务仍有短板。前期我们着力补齐了基础设施短板,但从目前社区管理和群众诉求来看,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厚,社区精神文明等软环境建设仍有待提升。因资金原因,群众文化娱乐场所、社区党建活动场所匮乏,3个社区都没有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需要进一步改造提升。

  (二)社区管理难度较大。搬迁群众来自很多镇村,受地域、习俗等影响,融合需要一个过程。群众户籍意识淡薄,认为迁不迁户籍无所谓,迁了还可能对原已享受的林权、地权造成一定影响,迟迟不愿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同时搬迁群众都属于县域内搬迁,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给社区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三)**项目实施任务重。省市6月上旬才下达了**协作资金计划,按照计划要求,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低于90%,因项目必须完成相关确定程序后下达投资计划。且开工建设前必须履行相关程序,苏陕协作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来看时间紧迫,任务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切入点,逐步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协调民政局、文体局等部门,加大对社区便民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功能设置和配套设施,科学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丰富文化生活。计划组织社区干部到示范社区参观,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安富园社区是目前全市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也是我县后续扶持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安富园社区打造成全市“十三五”后续扶持工作的亮点。

  (二)强化群众内生动力。协调人社部门,逐步完善社区就业服务站,系统性收集就业创业及培训意愿,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宣传。利用好高新区集贤园及各社区工厂,主动搭建平台,促进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业。鼓励搬迁群众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发展壮大产业,完善造血功能,确保搬迁群众“逐步能致富。”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相关镇(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解决苏陕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料,扎实做细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加快推进专家评审、报政府常务会研究、公示公告等程序,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加快**社区工厂二期建设,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前期手续,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围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就业等重点领域,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加大与省、市对口部门对接力度,积极申报项目,引导各行业领域专项资金、政策向移民社区倾斜。

【篇4】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20xx年以来,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六、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xx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全面保障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篇5】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2021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乡精准脱贫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实现由“打赢”向“打好”转变。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和我乡“工业新区、品质乡村、魅力”发展定位,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聚焦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着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升发展水平,确保贫困群众同全乡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扶贫政策不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已脱贫的贫困户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加大对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村投入力度,实施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发展条件。

  坚持驻村帮扶不变,全面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保持扶贫队伍力量不减,坚持单位帮村、领导包带、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帮扶制度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扶德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造血”功能,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帮扶措施不变,全面提升群众增收能力。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和环境卫生整治工程”,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坚持社会兜底保障,织密织牢兜底网络。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致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进一步提高五保、低保和医疗救助水平,筑牢兜底保障屏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坚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特别是在水、电、路、网络和农村养老、医疗、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结合乡村振兴工程,补齐发展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目标任务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走好乡村振兴发展之路。

  1、实现“两个巩固”。巩固全乡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掉队,巩固集体经济破零的村不“滑坡”,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实现“五个不减”。狠抓精准脱贫力度不减,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领导包村力度不减,驻村帮扶力度不减,督查考核力度不减。

  3、实现“六个确保”。确保全乡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现行扶贫标准;确保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确保贫困家庭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确保村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认真完成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5、全力实施《乡2018年—2021年度脱贫攻坚工程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

  四、措施办法

  (一)预防返贫措施

  严格落实“四不摘”制度,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产业发展、家庭收入支出、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服务和动态监测,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时掌握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基本情况,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确保所有贫困户收入稳定超过省定脱贫标准线4000元以上。

  (二)脱贫巩固措施

  1、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围绕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照贫困户退出5项指标任务,迅速开展各项政策落实“回头看”,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好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整改时限,以问题整改落实提高我乡脱贫攻坚成色。

  2、强化典型培树展成果。一要大力宣传我乡脱贫攻坚的典型事例,深度挖掘乡、村两级干部、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在脱贫路上担当作为,创新奉献的事迹。二要完善乡、村两级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全面反映我乡脱贫攻坚的奋斗历程。三要开展好“10.17”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展示好脱贫攻坚系列成果。

  3、持续实施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加大力度,全力攻坚,积极推进气化步伐,完成樊庄、管头、老坟沟等村的清洁能源入户扫尾任务。

  4、引深落实健康扶贫服务。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医疗扶贫“绿色通道”,筑牢“救治保障线”,加大对大病、慢性病的分类救助力度,落实好“136”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同时,落实“先诊治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和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充实配备完善医疗设备、医疗药品及村医,提升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解决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5、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群众供养保障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两无”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6、全力开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以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特别要以绿草地公司为引擎探路子、树标杆、做示范,不断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基础,提升扶贫造血功能,引领辖区肉鸡、香菇、小杂粮等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鼓励各村因地选择产业,推动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档,受益贫困户增收有保障,为群众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7、积极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综合考虑、因地制宜,按照“提升村、示范村、宜居村”三种整治类型,重点聚焦“违建、垃圾、污水、厕所”等突出问题,全面启动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五项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存在的“脏、乱、差、臭”等农村环境问题。同时,以实施易地搬迁拆除和凋敝宅基地复垦工作为契机,加大对破房弃院、残墙断壁的拆除、整治、复垦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

  8、倾力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继续落实《县驻村帮扶十项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以制度规范工作。采取“实地抽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办法,督促“一队三人、五天四夜、六大行动”有效落实;采取“日记录、周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日报告、外出报备”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日常管理考核;通过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工作生活难题等措施,关心关爱驻村干部;通过发现一批驻村帮扶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入开展驻村帮扶问题整改,推进提升驻村帮扶脱贫攻坚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的原则,更加注重脱贫质量,更加注重综合分类施策,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聚焦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扎实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领域“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乡纪委要有效运用“五账工作法”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财政所、农经站等政府各站所要加强扶贫资金、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注重舆论引导。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包户责任人等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要送政策上门入户,同时要引导贫困户围绕政策谋发展,依靠政策抓生产,享受政策得收益。充分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自主自强脱贫意识,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四)坚持党建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机关党建走在前、助推脱贫攻坚战”活动。通过转作风、结对子、促提升、真帮扶、促发展,使广大机关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实现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互促共进。

【篇6】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2017年以来,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转载于:wWw.BjylD.com月亮岛教育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六、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全面保障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转载于:wwW.bJYld.com月亮岛教育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篇7】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

  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

  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

  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

  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

  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篇8】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战略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以2020年度脱贫攻坚“冬季攻势”为抓手,严格扶贫标准,强化精准施策、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六个精准”、“四个不摘”、“八个不变”要求,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科学谋划和推进一批扶贫项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人均收入增长水平高于全县农牧民人均收入水平。紧紧围绕巩固成效、提升质量这条主线,坚持以就业带动、产业带动、自主创业拓宽贫困农牧民增收渠道为路径,以不同类型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为重点,以加快补齐精神贫困这个短板为关键,进一步夯实发展生产基础、公共设施基础、基层组织基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精准发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促进稳定销售。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一是抓好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巩固和边缘易致贫户提升,确保收入稳中有升,全力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二是对已退出的14个贫困重点村补短板、强弱项,巩固社会稳定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强化产业发展带动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村级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文明建设水平;三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以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抓好巩固提升“回头看”,强化扶贫资金项目因人因户因村精准施策,注重在项目资金和帮扶力量上向脱贫人口相对集中的非贫困村倾斜;四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就业扶贫、产业扶贫、保障性扶贫和“精神脱贫”,探索统筹解决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脱贫政策措施,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建设内容

  2021年巴里坤县计划实施扶贫项目41个,总投资18130.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3个,投资7455万元;道路基础设施类项目10个,投资4801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类项目12个,投资5331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2个,投资220万元;其他类项目4个,投资323.8万元。后期项目将根据自治区资金到位情况实施。

  ——产业发展类建设项目(13个):计划投入资金745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1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5245万元。具体内容为:(1)实施花园乡旅游扶贫产业提升改造与特色面食加工车间配套项目,①花庄子村旅游扶贫产业提升改造,修建木屋十座,每座30平米,连廊4座,走廊100米,附属配套水电及排水工程;②特色面食加工车间设施,配套轻钢结构龙骨架玻璃钢封堵65平米,玻璃幕墙封堵700平米。(2)实施石人子乡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修建200平方米厂房,购置包衣机2台。(3)实施石人子乡大泉湾村养猪场建设项目,新建750平方米养殖棚圈(能繁母猪10—20头,年育肥出栏生猪200头),120平方米办公用房,化粪池,堆粪池,400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1座,新打机电井1眼,铺设沙石道路2公里,架设供电电路1公里,配套150KV变压器一台。(4)实施石人子乡韩家庄子村牲畜饮水池建设项目,修建1座饮羊池,直径10CM的主管道(PE管材)1.5公里。(5)实施石人子乡农业采摘园建设项目,新建智能温室大棚11座(面积780㎡/座,大棚内配套设备),地面硬化(天然戈壁料垫层20CM,C25混凝土地面),化粪池及锅炉房,给水、排水、供暖管道工程(双壁波纹管、PE100给水管、镀锌保温钢管)。(6)新建三塘湖镇辣椒晾晒储存间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中湖村修建辣椒晾晒储存间60间(20㎡/间),建设晾晒场1200㎡,以及辣椒凉晒架配套设施(钢丝拉网等);保鲜库路面戈壁料回填1400方,混凝土硬化1300平方米。(7)实施奎苏镇奎苏村李家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解决供排水主管网和电力配套,实现整村推进,为今后发展民宿旅游奠定基础。(8)实施海子沿乡尖山子村扶贫车间扩建项目,开发糖果加工等系列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9)实施秸秆草颗粒混合饲料项目,增强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10)实施庭院经济建设项目,扶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户种植小拱棚蔬菜,养殖土鸡、肉鸽、肉兔等,发展庭院经济。(11)实施三塘湖镇岔哈泉村养殖棚圈建设项目,达到人畜分离和乡村环境整治。(12)实施巴里坤县奎苏镇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项目.(13)实施八墙子乡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改善农田生产灌溉条件,确保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水利基础设施类项目(12个):计划投入资金533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1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316万元、扶贫债券资金1300万元。具体内容为:(1)实施柳条河流域八墙子段治理工程,减轻八墙乡防洪压力和防洪损失,保护下游耕地和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2)实施巴里坤县团结水库放水涵洞改建项目;(3)实施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4)实施大红柳峡乡泄洪渠建设项目;(5)实施大河镇打柴沟村大红旗沟、打柴沟截潜饮水项目;(6)实施八墙子乡大熊沟截潜工程项目;(7)实施巴里坤县部分乡镇重点水库电力、信息化保障工程;(8)实施大河镇商户村、西户村供水点维修项目;(9)实施萨尔乔克乡冬夏草场牧业点人饮水井建设项目;(10)实施海子沿乡团结村人居饮水增压提升改造项目;(11)实施奎苏镇机电井更新项目;(12)三塘湖镇岔哈泉村机电井更新水源保护和滴灌改造建设项目。

  ——道路交通类(10个):计划投入资金480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278万元。具体内容为:(1)实施大红柳峡乡村间道路建设项目;(2)实施黄土场开发区村间道路建设项目;(3)实施下涝坝乡村间道路建设项目;(4)实施石人子乡石人子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5)实施石人子乡三十里馆子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6)实施石人子乡大泉湾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7)实施三塘湖镇村间道路改建项目;(8)实施萨尔乔克乡村间道路建设项目;(九)实施奎苏镇村间道路建设项目;(10)海子沿乡村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人居环境整治类(2个):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20万元,具体内容为:(1)实施下涝坝乡幸福村人畜分离养殖棚圈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实施黄土场开发区牲畜粪污集中堆放点项目。

  ——其他类(4个):计划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8万元,具体内容为:(1)实施大红柳峡乡农村电网改造项目;(2)实施奎苏镇电力配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3)实施石人子乡石人子村保鲜库电力配套建设项目;(4)实施巴里坤县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9日)

  以脱贫攻坚“冬季攻势”为抓手,抓好项目资产工作,研究制定2021年具体行动方案,集中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包括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各方责任。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的更新完善;12月20日前梳理出2021年脱贫攻坚年度项目计划;12月25日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完成对脱贫攻坚项目库、2021年脱贫攻坚年度项目计划审查;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13年至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清理登记,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2013年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及资产的信息的采集,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成录入更新;2月28日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二)开工待建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31日)

  2021年3月31日前,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工。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障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9月30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每个项目要倒排工期,抓落实、抓进度、抓质量。到户类项目要精准到户,建立帮扶措施及帮扶台账,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出具自验报告,对查漏补缺项目进行完善,建立健全项目验收资料档案,做好项目验收报审工作。同时,做好扶贫资产登记管理、资产移交、后期管护等工作,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总结、整理扶贫项目工作经验、绩效自评,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每个项目由一名包乡领导或分管县级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级乡镇、各部门要把扶贫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重中之重的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并细化具体的工作落实方案,做到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决策部署,符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总体要求。

  (二)做好项目申报。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要充分利用“冬季攻势”继续做好2021年项目的申报工作,逐步提高产业发展类项目在项目库中比重,尤其在产业带动、就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下功夫,严格“两上两下”项目申报机制,确保项目要素齐全、内容精准。

【篇9】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xx北站和xx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篇10】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20xx年以来,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六、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xx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全面保障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篇11】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我县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个全覆盖”为核心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底,确保全县国家现行标准下未脱贫的1605户399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116082人脱贫、227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新增,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进入小康。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1.开展全面调查。一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对1605户3999名未脱贫人口入户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未脱贫对象家庭成员、吃穿情况、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能力、就学就医、发展需求及主要致贫原因等情况;二是对未脱贫对象分类管理,并紧扣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综合施策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因贫辍学;巩固未脱贫人口全部参保、全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对未脱贫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监测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改善未脱贫人口安全饮水条件。确保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救助、饮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推动低保调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四是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人口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增收,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未脱贫户产业扶持全覆盖,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未脱贫户都有至少1种增收致富门路,重点对未脱贫人口推行“以购代捐”等形式支持发展产业;五是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推动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参与度,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为脱贫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六是防止为脱贫而脱贫,杜绝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和突击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二是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做到驻村工作队伍不撤;三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督导工作,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不力的行为及时纠正。

  4.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把贫困退出质量关。一是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二是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低保户、残疾户、散居特困人员等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对大病重病户、意外受灾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返贫、漏评、错退和新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问题全面清零。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主导产业引路、特色种养结合、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有贫困户的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达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全县产业扶贫台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巩固发展柑橘、百合、烤烟、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油茶、茶叶、菊芋等新兴产业,采取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三是按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铺开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动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步对光伏、小水电等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五是防范发展产业失败风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贫困农户和经济组织由相关单位专门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六是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6.创新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我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大中城市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协调提供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消费扶贫试点;三是发挥定点扶贫的国家农业农村部、济南市市中区、长沙市对口帮扶地区在消费扶贫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四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畅通消费扶贫渠道。依托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公共平台等电商平台,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店等,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体系,为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销售、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

  7.规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瞄准有条件、有意愿发展脱贫产业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精准对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贷款覆盖面,力争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有较大增长。建立完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月累计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8.深入实施就业扶贫。锁定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设岗。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稳定现有2163人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易地搬迁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三是新增扶贫车间8个以上;四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补贴补助相关政策,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27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50人以上。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二是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三是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尽快完成新搬迁房产权认定工作,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10.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校助学贷款等普惠政策和贫困低保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高中阶段免学费、泛海助学、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等特惠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精准资助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重点核查因厌学或早婚辍学情况,确保没有一个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建设好以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芙蓉学校,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率达100%,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况;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整合多种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对农村贫困人口患47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三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医待遇。

  12.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对“4类重点对象”和农村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唯一住房因维护不科学或因灾受损等原因新增成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在2016年以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住房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及时改造达标;二是精准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健全农户档案,梳理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对接国扶系统数据,确保“危改系统”与“国扶系统”数据相互关联,符合逻辑,真实一致;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回头看”,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在2019年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的基础上,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切实整改质量不过关、功能设施不齐全、建新未拆旧、优亲厚友等相关突出问题。

  13.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实施生态转岗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生态造林脱贫三项工程,直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5500人脱贫质量,惠及脱贫人口8万人以上。一是实施生态转岗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97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工作,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二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0.47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补助资金2178万元;全面落实86.28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兑现补助资金1273万元;兑现新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44万元。确保生态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发放到位率达100%;三是实施生态造林脱贫工程。实施以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积1.1万亩;巩固油茶产业建设成果,稳定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加大抚育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补植,确保油茶苗保存率在95%以上;四是在实施生态造林工作中,注重劳务用工向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对象倾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14.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通畅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贫困地区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确保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明确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抓好全县农村供水保证、水质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村户均配变容量全部达标,户表改造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四是完善网络通讯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通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二是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后续建设。确保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党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转;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贫困村综合环境治理,以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四是推行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党组织核心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互助共进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

  16.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一是补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短板。对2016年以来用各级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维护,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村社分开,政经分离,切实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补齐内生动力提升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开展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补齐社会扶贫短板。进一步理顺社会扶贫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社会扶贫网”维护管理,落实好“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开展好社会扶贫日活动,管理好社会捐赠,服务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沙市对口帮扶的交流对接、争资上项工作。

  17.积极应对扶贫领域风险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二是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加强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是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五是防范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不达标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风险。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效益达标,资金使用精准不趴账;六是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州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18.抓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二是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三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乡包村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台账:未脱贫户为一级,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已脱贫但家庭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为二级,从公益岗位、产业联结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为三级,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定期监测防止返贫。

  (四)从严挂牌督战。参照国家和省里模式,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单位从资金分配、政策倾斜、人员调配等方面重点保障,同时加大督查、指导、调度的力度。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450人以上和未脱贫人口在25人以上的68个重点村挂牌督战;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超过500人的4个重点安置点挂牌督战。

  (五)强化考核问责。一是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州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脱贫攻坚联合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篇12】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国家和省市新的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继续执行现有帮扶政策,确保支持力度与做好街接要求相匹配。督促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防止松懈、防止滑坡。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摘帽县,及时提醒纠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参与)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组织协调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排查处置、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工作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脱贫人口全员参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率xxx%。建立健全巩固饮水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运行管护、应急供水体系建设,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社会扶贫处、规划统计处)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按照省办反馈的结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依程序、标准纳入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及饮水安全状况,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防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和建档立卡系统,畅通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致贫返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配合民政、医保、卫健、人社等市直相关部门,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帮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强化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兜底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五)统筹抓好扶志扶智工作。对脱贫地区注重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组织支持脱贫群众自力更生,参与产业发展,提升就业技能。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脱贫人口在农村传统技艺、乡村旅游、土特产加工等领域创业。强化人才引进,培树先进典型,出台延续脱贫攻坚期间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在基层乡土人才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引进以及政治关怀、生活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示范引领,推进积分制管理,完善“爱心超市”做法,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强化教育引导,对脱贫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就业创业的,探索给予奖励,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创新工作载体,开展脱贫群众“知党恩、感党恩”教育活动,鼓励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创造新生活。

【篇13】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民社救函〔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抓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出台《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持续做好全区城乡低保审批、特困人员认定权限下放镇街及镇街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三项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工作,加大三项审批权下放镇街后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时效及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结合省市出台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规定,修订出台我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在市民政局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库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区的区、镇(街)、村(居)三级监测管理网络,对易返困致困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作用,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居)组织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

  (三)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持续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帮扶对象等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创新发展急难救助制度,推进开展“救急难”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运用进程,推动实现低保网上无纸化审批及社会救助其它各项业务办理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救助工作实效。

  (四)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实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增强区福利院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针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五)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农村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依托城市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工作示范点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交往、工作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

  (六)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

  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黎阳镇为重点,持续加强全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镇基础作用。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和“腾讯为村”平台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创新社区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加强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促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

  (八)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村(社区)工作者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育乡土社工人才。探索实施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力量扎根乡村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九)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初审、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动态监测、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

  1.重点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完成摸排两种家庭底数工作,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在市民政局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基础上,区民政局会同各镇全面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各镇摸底排查部署会;在各镇摸排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局摸底排查复核督导;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及时纳入救助,做好动态管理。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21年5月至7月底。

  (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1.重点任务: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应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培训;组织部署各镇街对动态监测筛查出的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对调查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21年8月至10月

  (三)查漏补缺、巩固深化

  1.重点任务: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通过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各镇间互查、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并总结梳理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

  2.工作举措:组织开展一次镇街间工作互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撰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21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今年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务。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调度。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务求落细落实。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要定期(于7月14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汇总整理后分别上报市民政局及市乡村振兴局。

【篇14】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2021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乡精准脱贫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实现由“打赢”向“打好”转变。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和我乡“工业新区、品质乡村、魅力”发展定位,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聚焦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着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升发展水平,确保贫困群众同全乡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扶贫政策不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已脱贫的贫困户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加大对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村投入力度,实施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发展条件。

  坚持驻村帮扶不变,全面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保持扶贫队伍力量不减,坚持单位帮村、领导包带、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帮扶制度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扶德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造血”功能,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帮扶措施不变,全面提升群众增收能力。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和环境卫生整治工程”,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坚持社会兜底保障,织密织牢兜底网络。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致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进一步提高五保、低保和医疗救助水平,筑牢兜底保障屏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坚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特别是在水、电、路、网络和农村养老、医疗、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结合乡村振兴工程,补齐发展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目标任务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走好乡村振兴发展之路。

  1、实现“两个巩固”。巩固全乡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掉队,巩固集体经济破零的村不“滑坡”,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实现“五个不减”。狠抓精准脱贫力度不减,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领导包村力度不减,驻村帮扶力度不减,督查考核力度不减。

  3、实现“六个确保”。确保全乡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现行扶贫标准;确保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确保贫困家庭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确保村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认真完成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5、全力实施《乡2018年—2021年度脱贫攻坚工程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

  四、措施办法

  (一)预防返贫措施

  严格落实“四不摘”制度,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产业发展、家庭收入支出、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服务和动态监测,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时掌握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基本情况,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确保所有贫困户收入稳定超过省定脱贫标准线4000元以上。

  (二)脱贫巩固措施

  1、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围绕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照贫困户退出5项指标任务,迅速开展各项政策落实“回头看”,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好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整改时限,以问题整改落实提高我乡脱贫攻坚成色。

  2、强化典型培树展成果。一要大力宣传我乡脱贫攻坚的典型事例,深度挖掘乡、村两级干部、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在脱贫路上担当作为,创新奉献的事迹。二要完善乡、村两级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全面反映我乡脱贫攻坚的奋斗历程。三要开展好“10.17”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展示好脱贫攻坚系列成果。

  3、持续实施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加大力度,全力攻坚,积极推进气化步伐,完成樊庄、管头、老坟沟等村的清洁能源入户扫尾任务。

  4、引深落实健康扶贫服务。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医疗扶贫“绿色通道”,筑牢“救治保障线”,加大对大病、慢性病的分类救助力度,落实好“136”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同时,落实“先诊治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和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充实配备完善医疗设备、医疗药品及村医,提升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解决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5、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群众供养保障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两无”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6、全力开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以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特别要以绿草地公司为引擎探路子、树标杆、做示范,不断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基础,提升扶贫造血功能,引领辖区肉鸡、香菇、小杂粮等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鼓励各村因地选择产业,推动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档,受益贫困户增收有保障,为群众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7、积极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综合考虑、因地制宜,按照“提升村、示范村、宜居村”三种整治类型,重点聚焦“违建、垃圾、污水、厕所”等突出问题,全面启动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五项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存在的“脏、乱、差、臭”等农村环境问题。同时,以实施易地搬迁拆除和凋敝宅基地复垦工作为契机,加大对破房弃院、残墙断壁的拆除、整治、复垦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

  8、倾力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继续落实《县驻村帮扶十项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以制度规范工作。采取“实地抽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办法,督促“一队三人、五天四夜、六大行动”有效落实;采取“日记录、周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日报告、外出报备”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日常管理考核;通过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工作生活难题等措施,关心关爱驻村干部;通过发现一批驻村帮扶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入开展驻村帮扶问题整改,推进提升驻村帮扶脱贫攻坚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的原则,更加注重脱贫质量,更加注重综合分类施策,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聚焦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扎实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领域“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乡纪委要有效运用“五账工作法”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财政所、农经站等政府各站所要加强扶贫资金、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注重舆论引导。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包户责任人等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要送政策上门入户,同时要引导贫困户围绕政策谋发展,依靠政策抓生产,享受政策得收益。充分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自主自强脱贫意识,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四)坚持党建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机关党建走在前、助推脱贫攻坚战”活动。通过转作风、结对子、促提升、真帮扶、促发展,使广大机关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实现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互促共进。

【篇15】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坚持把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抓手,聚焦返贫致贫风险群体,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火墙”,截至目前未出现返贫致贫情况,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一,构建三项机制,织密责任“一张网”。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严格“四个不摘”要求,夯实县(区)镇(街道)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党政同责、驻村干部履职尽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排查专责,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征求完部门意见,待市领导签发后实施,从政策层面推进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规范化、精准化落实。调整完善财政、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方面政策,开展靶向施策。三是健全精准排查机制。根据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定我市202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为监测范围,聚焦一县三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开展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新识别出监测户X户X人,并录入系统。建立自然村全覆盖的“网格化+信息化”监测体系,将村分为若干个小网格,建立村组网格,每个网格点安排1名村干部作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摸排、上户核实等工作,及时掌握网格内所有农户家庭情况变化,发现问题、动态清零。目前全市共设立网格X个,网格员X人。

  第二,聚焦四个坚持,推动监测“高质量”。一是坚持渠道多元化。帮扶干部、村“两委”将监测政策宣传到户,农户遇到返贫致贫风险或意外事故直接向“村”两委申报,经过核实研判,确定是否纳入监测对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常态化入户排查,发现相关风险,及时研判并逐级上报,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响应。二是坚持预警联动化。市、县(区)乡村振兴局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分析疑点数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医保、卫健、民政、教育、水利、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综合分析部门信息数据,对疑似对象分类分级反馈给所在基层单位进行核实,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坚持核查清单化。乡村干部通过网格化摸排和联动化预警形成的疑似监测对象清单,逐村逐户逐人核查,全面掌握疑似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一安全”等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四是坚持督导常态化。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和调研督导4次,特别是针对没有参加过省级检查的三个区,常态开展调度指导,倒逼三区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目前,原系统内X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风险销号稳定,新监测户帮扶落实到位,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情况。

  第三,抓实五类举措,打好帮扶“组合拳”。一是产业就业扶持防返贫。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投入特色产业发展资金X万元,实施到户项目X个,带动脱贫户X户。今年全市发放小额信贷X万元。认定消费帮扶重点产品X个,累计销售金额X亿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X人,全市脱贫劳动力已返岗就业X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巩固防返贫。资助各阶段困难学生X人次,金额X万元,全市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支出X万元,危房改造持续动态清零,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X处,覆盖服务人口X万人。三是兜底保障防返贫。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补助标准,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X万人次,支出X万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X人,支出X万元;临时救助X人次,支出X万元。四是强化帮扶力量防返贫。X名第八批选派干部已全部到岗,并进行了集中培训。细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帮扶“户方案、人措施”,录入帮扶措施X万条、户均X条,调整优化帮扶措施X条。五是综合保险防返贫。相山区率先引入保险扶贫机制,采取“政府投资+企业运营+保额放大”商业扶贫保险模式,为辖区内脱贫户家庭成员办理集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家庭成员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险种为一体的精准扶贫特惠综合保险,最大限度消除脱贫户健康、财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风险,满足多元化保障需求,累计受理脱贫户理赔件X起,赔付金额X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懈怠。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的“三定”方案还未出台,相关政策还在制定和调整中,导致很多基层干部犹豫、观望、等待,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工作动力有些弱化,工作力度有所下降。

  二是排查力度有待加强。在近期的排查和调研督导中发现:少数基层干部对如何开展好监测思路不清、落实不够,没有按照统一要求逐户逐人开展排查,工作方式相对粗犷,精准度没有达到要求,个别村甚至出现纸面排查、数字排查等不严不实情况。

  三是帮扶工作出现松动。有些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开展常态化的跟踪走访,平时深入群众不够、联系沟通不多;有些干部将入户走访变成“走形式”,对困难户真实情况掌握不及时;有的落实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地方组建村组网格简单化或流于形式,有的村组网格员职责不明,个别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网格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监测对象动态管理。按照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监测对象排查识别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健全基层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缩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照程序纳入,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已化解的对象,稳妥调整帮扶政策,实现有进有退,绝不能搞规模控制和体外循环。

  二是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结合帮扶走访、社会帮扶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家庭收入、产业就业、刚性指出、“三保障一安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预警机制,做细做实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临时救助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是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坚决守住“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在健全控辍保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上下功夫,持续提升“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水平。

  四是进一步推动精准帮扶落地落细。进一步压实“双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镇村专干、村网格员的帮扶责任,加强对新调整的帮扶干部的专业培训,帮助提升能力水平。持续细化实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

  五是健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以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扶持政策,从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夯实基层党建等方面赋能乡村振兴,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篇16】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国家和省市新的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继续执行现有帮扶政策,确保支持力度与做好街接要求相匹配。督促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防止松懈、防止滑坡。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摘帽县,及时提醒纠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参与)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组织协调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排查处置、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工作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脱贫人口全员参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率xxx%。建立健全巩固饮水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运行管护、应急供水体系建设,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社会扶贫处、规划统计处)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按照省办反馈的结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依程序、标准纳入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及饮水安全状况,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防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和建档立卡系统,畅通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致贫返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配合民政、医保、卫健、人社等市直相关部门,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帮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强化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兜底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五)统筹抓好扶志扶智工作。对脱贫地区注重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组织支持脱贫群众自力更生,参与产业发展,提升就业技能。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脱贫人口在农村传统技艺、乡村旅游、土特产加工等领域创业。强化人才引进,培树先进典型,出台延续脱贫攻坚期间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在基层乡土人才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引进以及政治关怀、生活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示范引领,推进积分制管理,完善“爱心超市”做法,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强化教育引导,对脱贫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就业创业的,探索给予奖励,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创新工作载体,开展脱贫群众“知党恩、感党恩”教育活动,鼓励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创造新生活。

【篇17】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国家和省市新的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继续执行现有帮扶政策,确保支持力度与做好街接要求相匹配。督促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防止松懈、防止滑坡。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摘帽县,及时提醒纠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参与)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组织协调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排查处置、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工作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脱贫人口全员参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率xxx%。建立健全巩固饮水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运行管护、应急供水体系建设,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社会扶贫处、规划统计处)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按照省办反馈的结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依程序、标准纳入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及饮水安全状况,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防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和建档立卡系统,畅通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致贫返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配合民政、医保、卫健、人社等市直相关部门,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帮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强化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兜底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五)统筹抓好扶志扶智工作。对脱贫地区注重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组织支持脱贫群众自力更生,参与产业发展,提升就业技能。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脱贫人口在农村传统技艺、乡村旅游、土特产加工等领域创业。强化人才引进,培树先进典型,出台延续脱贫攻坚期间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在基层乡土人才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引进以及政治关怀、生活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示范引领,推进积分制管理,完善“爱心超市”做法,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强化教育引导,对脱贫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就业创业的,探索给予奖励,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创新工作载体,开展脱贫群众“知党恩、感党恩”教育活动,鼓励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创造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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