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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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Education)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清苑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责成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按时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清苑区罗家营源丰石化加油站交办问题:1、无环评审批手续。2、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目前,加油设备已全部拆除,储油罐完成注水注沙。二、无名铁粉厂交办问题:督导组亮执法证的情况下,拒绝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散小乱污”企业,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三、保定东方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DF-2车间露天喷漆,VOCs无组织排放,无收集处理设施和油漆桶任意排放。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喷漆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将油漆桶有序堆放到固定场所。四、北特重工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无环保手续;2、露天进行重机产品喷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级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学习了党的和__届__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深入学习党的会议精神、__届__中全会精神、《党的__届__中全会(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履职故事〃走近党代表》、《理论学习20__》等,还紧密结合我场工作实际,学习了林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旅游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学习和对照检查,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切实把为全场人民造福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

  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抓好落实,与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报销方面,先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全场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积极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场纪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没有违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规定;(4)、没有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亲友或违规到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5)、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

  二、今后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__届__中全会精神并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要以报告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廉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全场用好权,把好关,要在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加以细化,明确个人及本人所分管的科室执行好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三要对所分管科室的同志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一线,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下属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第2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盐委廉办文件通知要求,根据《中共盐源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及责任分工的意见》,对照《2014年度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操作细则》进行自查。现将下海乡党委“一把手”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我乡党委在年初召开党委会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下海乡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及责任分工的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分别明确了主管领导,协办领导的具体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限,每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重点抓了责任制检查和逐级汇报工作。首先是坚持党政正职定期检查,听取党政副职汇报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包村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其次是党政一把手定期听取村“两委”负责人、机关单位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再次是在年底对各村“两委”班子履职情况进行考察,对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绩效考核中。

  二、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五个亲自”。

  在落实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上,做到“五个亲自”。一是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主持研究制定《下海乡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及责任分工的意见》,明确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及任务要求,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要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安排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亲自阅批信访案件,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凡群众来信,书记、乡长都亲自批示,凡属重点问题书记、乡长都要亲自到村、组,到现场了解情况。目前我乡首问接待制度坚持得比较好,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加以解决。四是亲自检查乡机关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五是亲自主持召开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首先剖析自己承担责任,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遵照县纪委的安排,积极推行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在工作中率先垂范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制度管人,坚持在

  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反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现象,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二)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严禁各种奢侈浪费的行为发生。杜绝用公款吃、喝、玩、乐及权力不受监督的问题,严格按制度使用小车,杜绝公车私用及乱开支行为。努力做到厉行节约,增收节支。

  (三)继续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和干部收送钱物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在履行公务时,严格依法办事,严禁收送钱物,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特别是不参加传统盛行的乔迁敬火之俗。今年上半年乡党委对7个村的粮食直补、民政救灾救济资金发放进行了调查核实,对3个村的帐务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干部无违规行为,同时巡视督导了村级班子的生活、工作动态和集体财产的管理情况。

  四、强化廉政教育,加强自律机制建设。

  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自律机制,乡党委制定并坚持了三个学习制度。一是党委理论中心组织定期学习制度。由党委书记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学习;二是乡机关干部每周一下午定期学习制度,由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学习;三是党员学习日制度。由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对村“两委”干部实行任前、届中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

  及时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廉政建设,使乡、村两级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正建立起干部自律机制。

第3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旗委和旗纪委的总体部署,根据旗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要求,旗委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源头防范,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创建“鄂前党办·服务先锋”党建文化品牌为载体,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按照领导班子集体落实集体责任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责任落实和监督工作,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统筹谋划部署,常态推动落实。

  一是注重定责,压实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旗委办的总体工作目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印发了《办公室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3大类76小项,并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以此进一步确立了责任目标。今年以来,旗委办主要负责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督促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

  二是认真履责,落实任务。旗委办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核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利用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办公室主任与副主任、副主任与各科室负责人累计进行廉政谈话98人次。

  三是严格督查,推进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旗委办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进行了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查,累计检查5次,并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旗委办班子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勤政务实,切实抓好“一岗双责”的履行。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听取工作汇报,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廉政准则》。旗委办班子成员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坚持重大问题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一年来,旗委办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反《廉政准则》的情况发生,没有利用职务职权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班子成员按要求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领导班子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年初印发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和提升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办公室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考核,同部署,并将涉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目标考核等6大类29项制度汇编成册,形成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分发给每个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实现了制度的规范化。

  三、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旗委办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股室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当好廉政表率。支部书记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四、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旗委办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并通过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共开展了“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教育学习17次,教育引导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近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严格按照旗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专门负责专题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制定了《旗委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教育主题、总体要求、时间节点、方法措施。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廉洁意识。旗委办坚持把廉政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创办了“鄂前党办·服务先锋”党建文化品牌,并建立了旗委办公室党建文化长廊,用党建文化凝心聚力,深化廉政教育,切实提高了办公室人员的思想认识。旗委办公室带头讲党课,并组织办公室全体成员到旗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学习教育2次,先后观看了《学习卢玉宝先进事迹》《蜕变》《永远在路上》《红旗渠》等专题教育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警醒和启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

  三是从严治党,广泛开展法纪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先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旗委办公室采取召开会议集中领学、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学习了全会精神,为了全面系统把握全会精神的精髓要义,邀请旗委党校讲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专题解读,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形式多样地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办公室干部深刻理解和掌握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遵循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旗委办纪检组结合自治区、市通报的典型案件,在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议上多次开展以案说纪教育,教育干部时时刻刻保持廉洁自律的高度警觉。

  五、加强纪律审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使用公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旗委办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反腐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为派驻纪检组设立了专用办公室和配套办公设施,并按照纪检组的要求,开展了办公室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2017年,旗委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8年,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第4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我局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逐条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推进,年底有考核总结。局“一把手”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坚持执行“四个亲自”,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作风问题。局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各类通报等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专题学习达1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5次,制定出台了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

  2、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党组在年初和年中分别听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汇报,各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党组督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不认真履责、不如实记录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

  3、严格执行全程记实制度。班子成员及科室落实“一岗双责”任务明确,责任具体,重点突出。建立健全工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及时上报,以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性教育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一是局党组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廉洁自律规范、“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一般工作的由分管副职负责执行落实;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落实。三是对由我局承担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形成了计划安排。

  2、全面提升党性修养。把党章党规党纪、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十九大精神等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定期组织集体政治学习,召开专题党课,观看廉政电教片。

  (三)推进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1、切实深化督促检查。制订了《局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兼顾,对考勤制度、在岗状态(下工地情况)、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日常量化考核挂钩。及时开展落实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等自查自纠,做到真查真改。今年来,通过现场督查、电话抽查、指纹考勤、群众反馈等途径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发布督查通报5期,达到了常鸣警钟、鞭策后进的效果。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公务车辆使用、维修、保险、加油等标准,严格规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用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对不符合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报销。定期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监督,着力从公开透明上强化监督。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出台了机关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强化绩效考核。重新出台绩效考核制度,细化职工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勤政廉政等要求,实行量化打分,将考绩情况与评先评优、绩效奖挂钩。三是资金拨付阳光化。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拨付办理流程,严格规定内部审核流转时限,实施即时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到工程款拨付办理透明化。

  (四)严格选人用人,过好支部生活

  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始终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候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党内组织生活,今年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进行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一把手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20余次,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进行核实并按时上报。

  (五)强化权力制约,用好“四种形态”

  1、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三重一大”决策等党内监督重点制度,促进权力运行更加民主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未出现违反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定期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党费收缴、“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2、落实谈心提醒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谈心提醒工作常态化,实现了“三个必谈”,即对干部职工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必谈、措施不到位必谈、责任落实不力必谈。以开展日常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约谈形式为手段,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状态,做到了廉政教育时时提醒、事事提醒,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3、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定期排查和研判,年初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并及时对由于责任分工变化、岗位调整、新入职等产生风险点变化的人员重新签订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六)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监督渠道

  1、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县长热线、群众服务中心等平台来件及人大、政协等转办的提案议案,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

  2.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廉政制度、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坚持做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不转、反映问题重大的不转、有集体上访苗头的不转、作风案件不转等“四不转”原则,集中“精兵”力量,优质高效处置信访件,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有着落。今年未收到一起信访件,且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七)支持纪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组对纪检监察机关督办或交办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对待,积极配合。针对行为过错问题,按照我局《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过错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同时,针对工程和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强化思想教育,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发展形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习成效还不够高。在学习形式上,创新探索得不够,虽然每月定期开展学习活动,但学习形式还是老套路,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在教育内容上,通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抓来学什么,缺乏对教育内容的深入研究和选择,教育活力不足。在发言讨论上,有时候发言内容仅立足在主题理论表面,没有充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来谈体会,起不到讨论的实际效果。此外,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着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思想,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被动地参加理论学习。特别是当工学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使理论学习落不到实处,缺乏真学真懂真用。

  (二)党建认识还没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好抓党建、严纪律和业务工作的关系,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此外,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三)责任追究不够严格。今年以来对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虽然作风建设督查小组每月牵头对干部职工履职情况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督查,检查次数较多,检查面较广,但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不能时时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发现问题后,问责力度还不够,主要以通报批评,口头劝诫为主,却忽视了其他教育方式的运用,追究手段单一,严重影响了效能责任追究的教育和警示效果。通报内容有时没有点名道姓,而这种不痛不痒的通报,不足以产生“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批评效果,失去了通报批评原本的威慑力。检查人员有时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想得罪人,怕影响同事间的感情,有避重就轻的情况出现。

  (四)谈心提醒不够深刻。有些班子成员思想上对谈心提醒活动还不够重视,把谈心提醒当作例行公事,谈话中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对于存在的问题却很少提及,再加之对谈心谈话对象了解还不够,方法单一、难以形成心与心的沟通,使谈话流于形式,造成了被谈话者要么是“不愿谈”,难以打开话匣子,要么是“不实谈”,不想说实话;要么是“不敢谈”,不敢说明一些实质性的问题,这样的谈话仅仅停留在表面。特别是诫勉谈话,批评态度不坚决,没有起到触动思想灵魂的作用。有时把谈心谈话当做走过场,为谈而谈,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正常诉求,没有认真记录整理,进行跟踪落实,这些都影响了谈话的效果。平时交流谈工作、布置任务较多,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掌握较少,解决困难少。

  (五)基层调研走访不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较少,还没能做到经常深入实际,对基层情况的掌握还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虽然平时也能够坚持经常到基层看一看,了解一下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也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但由于平时事务性工作多,真正深入下去认真调查研究还远远不够。比如对挂钩联系的困难群众或党员,当任务一样一年按规定两次走访慰问,没有跟群众敞开来真心询道,对群众所想、所思、所盼了解不深,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缺乏主动性。

  上述问题,我局将在2021年及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

第5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1998年11月21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决贯彻一岗双责)

  第六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七条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

  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农牧业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现将相关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结合农牧业局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抓班子建设,强化廉政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纪检组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纪检组长不该分管的工作交还给了其他领导分管,以便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负起分管责任,真正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年初,全局就层层签订责任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干部的责任之中,形成了人人有任务,层层有责任,级级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抓宣传教育,强化廉政意识。一是加强政治教育,升华思想境界。围绕年度学习计划,以集中辅导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分层次召开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领导班子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把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和反腐倡廉宣传专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常修为民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主动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去年来,共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6次,印发警示教育专题资料3500余份,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60人次。

  (三)抓制度建设,强化廉政约束。一是坚持学习制度。严格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和局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做到专题学习有记录、党员个人有心得、党组学习有总结。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首先倾听干部职工意见,然后党组集体研究决策,重大工作做到民主、公开、透明。三是坚持依法守规制度。制定完善了人、财、物和项目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管理规范,落实问责机制。今年初,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了“多方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理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项目决策程序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督查公开、结果公开”的项目实施流程。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防范项目实施风险。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县农牧业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农牧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方面的制度,构建了全程监管机制,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抓作风建设,强化廉政基础。一是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三深入三树立”(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户,树立正气,树立一流,树立形象),努力建设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纪律,特别讲实干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农牧业跨越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制止奢侈浪费,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同时,认真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不懈反对和纠正“四风”。

  (五)抓监督查处,维护群众权益。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把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尤其是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全力支持局纪检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保持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惠农护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惠农强农项目的督查力度,加强对制售假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等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监督取样种子125个、农药55个、果蔬360个;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3600头;查获假冒伪劣农资370余公斤;查处违法案件15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通过涉农案件的查处,基本实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线的预期效果。

  (六)抓人事管理,选好用好干部。围绕选好管好用好干部这条主线,高度重视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去年初,制定了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年底量化考核,兑现奖惩。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在选拔导向上,一是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二是坚持干部年轻化的原则。在任用程序上,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局长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分管领导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分层次多方位听取各方意见。二是实行公推双选。对拟任用的干部实行公开测评、民主推选,动态管理,确保干部的素质。三是党组集体决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公推双选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近年来,全局共调配干部、交流轮岗20多人,落实“人编合一”干部职工100多人,干部职工普遍反映较好。

  (七)加强班子建设,确保廉洁从政。一是坚持学习,提高修养。局领导班子始终以身作则,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切实加强了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并注重学习效果,使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二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班子成员坚持讲党性、讲原则,始终严于律己,做勤政廉政表率。按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三是查摆问题,修正自身。领导班子对照党章规定、上级要求、先进典型和群众期盼审视自身差距,从本单位的普遍现象、突出问题、分管的具体工作和个人日常生活中反思作风根源,认真查摆个人和班子在“四风”方面的问题,严肃认真地进行检查、反思和整改。四是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指标控制管理,公车配备和使用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做到严格规范管理,不搞超规格接待和各类公款馈赠。今年全局办公费用、公务接待等开支同比大幅度减少。

  二、主要问题

  (一)廉政建设档案资料不够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学习笔记、会议记录、宣传报道等资料保存的不够规范完善。

  (二)“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平时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督促多,抓党建工作较少,口头传达的多,入脑入心的少,致使有的支部、单位党建活动开展的少,职责也未细化到位,很多工作仍停留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了很多会,签了很多责任书,但动真碰硬不够。对个别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力度不够大,不够及时,对廉政建设的监管督查力度、深度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三)廉政教育抓得不够实。廉政教育在会上学习要求的多,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度剖析、深刻反思的少,教育方式比较单一。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责任落实。继续对党风廉政责任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使农牧业局中心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监督监管。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三)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强化工作举措,注重源头把关,努力探索建立防腐倡廉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工作。

第7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中央、省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尤其是通过强化主体责任,严格监督责任,积极营造廉政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力推动人大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现将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守政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注重统筹谋划部署。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人大总体工作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党建工作分工。召开党组会5次,对如何推动2022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制定印发了《市人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2022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市人大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利用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支部党员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机会及时传达学习并及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

  (二)精准定位责任明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责任落实机制,结合市人大实际,制定《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延伸到了所有工作领域,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了每一个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党建分工,明确负责一个支部,做到了责任明确,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了廉政建设项目任务的分工机制。

  (三)示范带头履职尽责。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审定《市人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计划》《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市人大机关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平均达到26天。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导向,切实把好廉政关、评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职工的满意度。人大机关干部推荐、选拔、调整、交流和调出、调入,规范提名的依据、程序,做到“谁提名、谁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

  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权力滥用、利已主义,做好干部提名责任落实工作。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跟进学习调研工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在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联系自身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学笃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三)加强学习,提高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常委会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及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化了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营造环境,以风清气正净化心灵。订阅《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报刊、杂志,充分运用板报等载体,刊载相关理论文章、评论文章及信息,制作廉政文化走廊等,加强对廉政文化的学习教育和宣传。

  党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事事、处处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核心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反对分裂、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始终在重大原则上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让绝对忠诚成为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实际行动。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

  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主题,重点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对照初心和使命,结合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联系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进行自我检查、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思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解决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情气正的政治生态,使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强化工作措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

  (一)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组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三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督导,两手抓、两手硬。注重对“关键岗位、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督,在党纪面前,态度鲜明、敢于担当、铁面执纪、寸步不让、毫不松懈,确保纪律执行到人、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常委会党组积极推动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廉洁单位建设。对机关党建、重大决定事项、经费审批、人员管理考勤、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党组还细致梳理各科室、专委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防控措施等,确保制度到岗,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提高了廉政风险的防控能力。党组班子议事决策、作风建设等都做到了有制度可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真正落实。

  (三)开展对下约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谈话中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从严从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维稳纪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

  (二)团结协作,加强凝聚力营造良好风气。党组倡导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内部环境。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班子团结,遇事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商议,充分调动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班子成员自觉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与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的决定,不越权、不缺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遇到不同意见坦诚相见,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不搞亲亲疏疏,形成了人大机关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在政治纪律方面,常委会党组能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行动上能够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但对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学习得不够精深、领会得不够透彻;在组织纪律方面,在坚守岗位、严守考勤制度上还不够;在群众纪律方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纪律方面,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安排部署多、落实措施少,一般要求多、推动力度小,抓落实、抓推进不够有力;在廉洁纪律方面,具体抓落实不够;生活纪律方面,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强调的还不够;在执行“两个责任”方面,分管领导主体职责发挥不强,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到事,责任到人。二是与各各科室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考核机制,三是与年终考核挂钩。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年底由人事科负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防控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职务消费、人情消费等行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力扫奢靡之风。

  3.强化用人责任,确保风清气正。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廉政关、评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用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职工满意度。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利已主义现象发生。三是树立干部选拔任用的正确导向,精准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把符合党的规定和要求的好干部选拔上来。

  4.强化自身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常委会党组班子一是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正风肃纪、从严治党,营造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二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第8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纪委:

  根据**纪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政府办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并要求党组织书记一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各分管负总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牵头股室和协办股室。三是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办各股室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2.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二、脱贫攻坚落实方面

  (一)存在问题

  1.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帮扶干部业务不熟,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系统安排,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被动应付较多,自身深入村组较少。

  2. 精准落实不到位。有的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次数不够,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问问情况,既没有落实帮扶举措,更没有跟踪帮扶问效,在具体帮扶过程中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做得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挂联领导要把挂联村的扶贫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简简单单去几次,而是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带动村上形成浓厚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带头落实上级部署,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推动具体工作。帮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实实把这次工作做实、做细,要把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吃透,还要积极帮助贫困对象协调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争取信贷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第一书记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协助村两委做好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2.进一步落实脱贫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帮扶主体,无论是挂联领导还是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都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懂得运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实地调研,把政策与贫困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对接,在帮扶过程中注重综合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叠加,为贫困户带来最大的受益。

  2018年,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第9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为确保开展党支部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有力有序、取得实效,特制定此方案。全乡各党组织及时召开“某某党支部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会议,逐项完成规定的会议流程。开会时间确定在2015年6月,具体时间由支部确定,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一、全面动员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

  二、自我剖析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支部班子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发言,其他参会人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

  (二)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逐一就个人在履职过程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发言,其他参会人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

  三、集体审议

  参会人员集体研究讨论支部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并初步形成《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四、参会人员

  集体审议通过,书面形成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同时将其复印件交到乡纪委。

第10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现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科室分工、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负责同志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层层签订,全员签订,全员承诺。三是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按季度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全年共召开4次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局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了廉政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得到增强。一是坚持廉政教育学习。在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和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条例准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并做好学习笔记,使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廉政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镜鉴》、《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宣讲身边反面典型,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加强案件查办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重视处理来信来访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明确信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有访必查”制度,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与核实。二是组织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工作,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需要配合办案的,主动配合,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

  (四)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干部形象,健全完善了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炒股票、上网聊天、看电影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干部作风得到明显改变,树立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还不够活泼,内容还不够丰富,激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还有欠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思想认识不深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政策与指导实际有时未能有效结合起来,对于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足,导致工作做得多,经验出得少。

  (三)对工作的督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督查还没有做到常态化,对少数同志非原则性的小错误小问题没能做到严肃对待,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夯实基础,持之以恒正风反腐。

  (二)加强理论学习。要继续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多思多想、学深悟透,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积极寻找案源,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做到惩防结合,达到发现一个问题线索,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部的警示作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

第11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8月3日上午,收到《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专项巡查工作通报》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当日下午召开党委会,就巡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1、党委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一是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充分认识,要明确职责,加强领导。二是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一课”定期组织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和传达,每年至少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两次,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书面县委和县纪委。三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一年至少讲一次主体责任党课,要定期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领导班子成员要常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对分管领域进行经常性教育,要定期向党委汇报分管范围内“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进一步加强镇纪委自身组织建设。纪委书记管与纪检工作相关的工作,其余工作由其它副职领导分管,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检员管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等工作。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夯实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沟通,遇问题时不能有畏难情绪,要大胆开展工作。二是“一把手”要经常和善于听取、收集下级及同志的建议和意见,对班子集体制定的制度要多督促、多检查,最后斗硬落实;班子成员要自觉强化律已意识,讲组织原则、讲组织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争做“三个标杆”,时时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有担当主体责任的意识,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班子成员要树立敢于担当的精神,对分管领域外的工作仍然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尽量做到事事关心,只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群众就要去建言献策,去监督。

  2、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好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领导带头制度和财经制度,坚决取缔“一把手”直接分管人、财、物,不能让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坚决狠刹干部庸、懒、散、浮、拖突出问题和工作执行力差的问题,镇纪委对发现违纪的人和事,与党委集体对其进行戒免谈话,甚至严重的按要求报县纪委立案查处。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矛盾突出问题不得推诿扯皮、推绕拖磨,处理不力;凡因处理不力则按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追究相应责任。四是充分与县纪委沟通协调,做好定点定时办公协调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半年一报告、一检查、一年一总结工作制度;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纪律约束

  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构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让干部作风彻底转变。

  1、强化干部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和“走读”现象发生;讲究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坚决严肃查处不守规矩,不讲纪律,不讲工作服从的人和事。

  2、切实转变干部服务群众的作风。转变机关干部形象,让干部多下村走访了解民情,能当时解决或解释的当时解决或解释,不能当时解决或解释的则带回镇上向领导汇报,切实做到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特别是便民服务中心人员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要做到细心、耐心。

  3、加大惠民惠农政策的监管力度。严格五保低保的评议程序,随时监督五保低保的落实情况,做到公正评定;严格规范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的兑现,做到按时按量打卡直发。

  3、按照各项制度规定,不折不扣的抓执行、抓落实,坚持令行禁止、依法行政,坚决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保证政令畅通。

  (四)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财务制度

  1、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镇财务审核要严格把关,对支出票据要素不全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大额支出要经党委集体签批。同时要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各部门、办、站、所、室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2、充分发挥村纪检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作用。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纪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种村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纪检组织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作用,做到村帐镇管、按时做帐并向群众公布帐目。同时强化各村干部法纪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干部的廉政防线,从行动上扭转干部的工作作风,坚决刹住吃喝歪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分管领导职责。

  1、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实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以法治思维为主线,推进从严治镇。

  2、根据县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进详细的责任目标分解,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初,镇党委和镇纪委与各部门、各村(居)支部负责人签订岗位服务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年末,对廉政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内部考核奖惩。

  4、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廉洁自律档案;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相关条规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年内开展讲1次党课,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和进行1次谈心谈话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党委成员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要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镇纪委和党委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公布情况,接受监督。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12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动了各方面的力量来和腐败行为作斗争。特别重要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了党政“一把手”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的重大责任。这对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地位、工作力量上和工作效果,都具有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不仅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和保证十七大各项任务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必须把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条款,要明确责任的主体。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的就是为了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实践证明,腐败的客观条件是有权利和权利失去制约,主观条件是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反腐败斗争要取得成效,因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决心和重视程度。因此,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应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按照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中央明确规定,“一把手”要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两个责任”意识,使“两副担子”、“两个责任”在形式和内容上充分地体现出来.此外,要着重抓好管理人、财、物的部门和负责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热点部门的领导的责任制建立。近年来的情况表明,腐败现象的多发点亦是经济建设的热点和权力监督制约的“空白点”。这些部门如果管理薄弱,很容易导致问题的发生。明确规定这些部门的领导和职工的廉政责任,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制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要明确责任的具体内容。不仅要明确党风廉政责任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更为重要的是,要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违反了要怎么样”。应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每个领导、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任务特点,以及在廉政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责任条款,力戒“大而空”,力求具体实在。例如:在进行企业的重大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三项议事规则》;财务部门不准私设“小金库”;工程管理部门对基建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物资供应部门进行物资采购时必须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比价采购;干部的选拔、使用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各种经济合同必须进行审计等。总之,凡是可能出现问题的方面,都要有具体的责任条款、制约措施和违规应受到的处罚规定。这些措施经过一定程序讨论决定后,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方式,按干管权限,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与下级签订。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违规也要受到处罚。因为,违规是违法违纪的必经之路,这条路不堵死,违法违纪的问题迟早要发生。现在的规章制度已经不少了,但是许多制度和措施往往得不到落实,从而导致了许多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所以,我认为,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保证各项廉政制度、措施得到认真落实,也就是如何从制度上加强防范的问题,我们的工作应该在这方面下工夫。

  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能走过场、搞形式。

  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双重作用。一是准确地评价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准确,奖惩也就谈不上准确,就会失去考核的本来意义,有害而无利。二是科学、严格的考核工作,能使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一种严肃感和信任感。有了这种严肃感和信任感,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有效地推进。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一定要认真严肃,一定要严格准确,一定要善始善终。切勿走过场、搞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考核的目的。

  一是要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是否履行到位,党委(党组)如何实施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政班子如何齐抓共管等。二是要突出对重点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对于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部门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一些重点部门的领导班子,要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点。结合各部门具体特点和年度任务,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标,一个部门一个责任书,细化责任;在集中检查时,要作为必查单位,组织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检查。三是要突出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中,一把手是关键。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强对一把手三管情况(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所在地方或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的检查考核。

  考核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干部是否廉洁,这个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腐败最怕群众,群众的监督最有力,应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考核工作除应坚持原有的一些好的做法外,要把民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方法,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如召开被考核单位的党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党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大会,专门对企业领导班子和每个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每个领导作一年来党风廉政情况的专题述职,然后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这个单位和每个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这种方法比小范围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评价的准确性和监督效果都会好得多。

  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考核结果能否得到充分运用,能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是保证考核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

  落实责任追究制就是领导班子集体或领导个人对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好,出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或给国家、集体带来严重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责任主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了问题怎么办的问题。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使各级责任主体感觉到对反腐败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严出现问题也不行。出了问题对号入座进行处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搞“下不为例”、“集体负责”,增强“责任追究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强制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软”变“硬”。

  落实责任追究制,必须坚持考核与评事用人有机结合,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制约。一是要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每个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记入干部政绩考核档案和廉政建设档案,结合干部考核进行运用,对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群众反映好的领导干部,建议予以提拔重用;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导干部,不予重用或进行岗位调整。二是要与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挂钩。要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列入总体工作目标的重点内容,作为政绩业绩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较大比重的分值,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在考核和民主测评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差距较大、不合格和廉洁自律有问题票较多、群众不满意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起到教育警示和惩戒的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第13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及社会评价结果的函》(以下简称《反馈函》)的相关要求,区委办公室重视,认真对照要求,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举措。

  定整改目标,明确努力方向。在干部大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严肃通报,并认真研究、分析,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梳理再总结,提出了整改必须取得明显成效的整改目标。要求做好整改计划,在任务上抓细,在落实上抓严,在监督上抓紧,在效果上抓实。

  定问题导向,明确整改重点。根据考核中主要考核项中的得分排位以及在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中受访者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聚焦考核中收集的建议意见,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主动性,深化机关特别是窗口部门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执纪监督,作为整改重点。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举措。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重点,根据此次《反馈函》反馈的检查考核结果和研究制定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着重抓好日常的整改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研究实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班子及成员的履责意识和力度,做好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二是针对增强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的多样性、丰富性、互动性的建议,重点创新思想教育方式,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深化风险防控;加大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的支持和保障;三是针对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在完善办理流程、强化干部技能培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意识等方面着力改进。通过抓日常,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整改的动态跟踪和问责,确保整改实效。  

  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在认真落实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实效的同时,及时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以强化督促检查为重点,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通过抓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传导机制。坚持并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在此基础上,坚持量身定制责任书,做到各层级责任清、边界明,探索责任传导和落实动态跟踪制度;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机制。在落实约谈制度的过程中研究完善配套的考核评价制度,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约谈的警示和惩戒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保障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监管平台,将落实主体责任的思路、举措、效果以及特色工作及时公布于众,并同步研究健全自身的评价机制,明确各层级的责任和任务分工,开展工作效果的在线动态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成果,查漏补遗,通过健全自查整改体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14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要求,现将我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我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我办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办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严格强化督查考核。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纳入办公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维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严肃性。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风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整体发展。三、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廉政氛围。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坚定政治立场。传达中央、省、市和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办党员干部提要求、敲警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县委有关作风建设文件,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浓厚的“学廉讲廉”氛围。在学习中,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探求多途径和方法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谈话教育。办领导高度重视,把廉政谈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及时对存在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告诫,给党员干部“拉袖子”、“拍肩膀”,将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我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财务使用公开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五、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委班子加强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形成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下基层调研、开展谈心谈话和发函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听取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同时还紧紧围绕查找到的问题,撰写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检查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

第15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一是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新部署、新要求,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及大厅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履行领导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负起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面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不定期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和调研,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既管事又管人,工作开展到哪里、从严治党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二)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责任。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纪检委员主动把纪检监督工作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积极协助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到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签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二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推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由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创新监督方式,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股室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遵守“六项纪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强化履职尽责,全面完成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重要讲话精神,时刻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全年开展警示教育大会4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爱国主义视频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全体工作人员自学21次,通过在会上传达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筑牢党员干部法纪防线,从反面典型中警示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深刻剖析违法违纪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以案明纪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全力维护政务服务领域政治生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不定期对各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组织开展集体约谈2次,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每季度约谈一次,并督促各股室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三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积极探索解决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创新公开方式,随时接受监督。实行信访接待登记制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投诉信箱,并由业务股对办事企业、群众进行的投诉进行登记处理,不回避、不推诿,及时进行问题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全面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公务外出方面,严格按照《庄浪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无事由出差和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虚报冒领或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庄浪县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级部门检查等公务接待一切从简,单位干部下乡,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津贴补贴方面,没有以任何名义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会议活动方面,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压缩会议、文件和简报,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礼品礼金方面,班子成员不存在拿公款用于人情消费、职务消费和“三公”消费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班子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何抓、怎么抓,缺乏深入思考和有力措施。二是履职尽责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班子成员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工作过问的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心的少。三是日常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一些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存在批评教育多,严肃问责少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延伸到具体工作的职责范畴和环节。

  二是多渠道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召开支部专题学习会议、举办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当面约谈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努力营造廉政氛围。

  三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创设公开透明的工作和服务环境,加大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纠正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不扎实、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不足、工作效率低下、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提升。

第16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环保分局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于环保各项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廉政教育,严格纪律规定,确保了全面一岗双责、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我们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多次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增强‘四个意识’”等内容为主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讨论,使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把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在思想行动上,体现在环保中心工作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我们始终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示和县委领导讲话精神,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分解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统筹推进。

  2、突出问题整改。局党组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我们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1、深入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开展了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警示警醒。做到廉洁从政警钟常鸣。引导党员干部知规、明纪、守底线。组织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教育,逐级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推动了党内监督的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风清气正。

  2、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局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四、落实民主集中制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一是严格党内整治生活,严肃党的整治纪律,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整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的重要保证;二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集中集体智慧,促进民主可约依法决策,提升局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推进环境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五、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支部建设,严格组织生活。确保“三会一课”组织制度的有效落实,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党支部党员大会,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

  二是丰富基层党建活动内容,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每周学习1次,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1次,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1次,每半年讲党课1次。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记录,确保各项活动有开展、有记录,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到位。

  三是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保证,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引导党员强化自我约束,规范履职尽责,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在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二是切实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引导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三是切实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着力形成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形式“四风”问题。

第17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X县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计划》规定,现将20xx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始终牢记“廉洁务实、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维护镇党委统一领导的决策部署、维护和谐共事良好局面。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实施“五大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镇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绿美X、发展振兴、魅力提升、开放合作、和谐共享“五大行动”,为做大产业规模、做优社会治理、作响社会品牌再添举措,再添活力,力争将X打造成“休闲X·旅居古镇”。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率先垂范,带好头、用好人、管好权,做廉政勤政的表率,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支持镇纪委工作。三是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抓好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以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理论内涵及精神实质作为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自己神圣的政治职责,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同党保持一致,使党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把党的方针政策真正变成群众的行动。

  (二)强化组织推动。一是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相关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情况。在抓好工作安排同时,还细心分析排查廉政隐患和苗头性问题,针对性地做好干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心谈话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三是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规范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制订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实现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

  (三)加强教育监管。以增强学习本领为优先,带头积极参与镇、县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支持镇纪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加强镇、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势,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村镇干部的党性观念,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知法守法能力、执行政策能力、引领科学发展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

  (四)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强化“四个意识”专题教育。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多渠道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今年以来,累计召开各类集中学习、政策宣讲会议X余次。二是结合限期主动说清问题、扫黑除恶、社会评价以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行动,围绕重点任务、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坚决问责,强化工作责任制,对工作慢、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发生问题的,区别情况进行约谈、通报甚至组织处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支持镇纪委工作,切实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从经费上保障镇纪委运行,支持镇纪委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约谈镇、村干部职工X人,立案X件,组织处理X人,党纪处分X人。

  (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推荐干部,在干部推荐上做到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切实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选拔、推荐政治品行好、组织纪律性强的后备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七)发动群众参与。全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支持开展党风廉政文化巡演活动,组织开展全覆盖大走访X次,夏季发放印有“X-X”相关知识小扇子X把,宣传资料X余份;冬季结合当下创卫工作,向群众普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和创卫知识,发放围裙X条,“廉洁X”指甲刀X个,宣传资料X余份。结合作风整顿工作解决了服务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收集梳理个性、共性问题一百余件,已基本化解完成,对暂时无法解决或者不合理的问题已逐一做了耐心解释。20x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上升X位,力争20xx年在全市排名有更大幅度提升。

  二、个人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坚守廉洁底线,时时处处处严于律己。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影响党的威信的言论;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开展个人自学,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条例准则进行深入学习,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打牢自己的思想防线,确保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滥用权职,不贪赃枉法。全镇共X个重建项目,项目投资近X亿元,在重建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建工作安排部署,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用权作交易,不拿感情当筹码,做到掌权一身正气,用权两袖清风,确保自始至终廉洁重建、阳光重建。

  (二)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严格做好公车管理,形成良好的作风,净化自己的朋友圈、工作圈和生活圈,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亲属不搞特权,不以自己影响区谋取私利,不敢违法乱纪的事,树立好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一年来,本人无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三)严守法纪,当好廉政表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更加牢固,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近年来没有因公、因私出过国;现住在金花安置小区,建筑面积X㎡;为了方便工作,在20xx年X月购买小车X辆,无私车公养行为;严格单位财经纪律,无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情况;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出现私客公待行为。

  (四)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一律报党委会研究决定执行。在工作中,注重班子团结协作,始终摆正位置,做好党委书记的参谋和助手,坚持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支持其他班子成员大胆工作,自己带头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使班子成员之间相处放心、工作安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五)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带头管好家人,本人及家庭没有违规违纪投资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xx年度个人未收到巡视(巡查)反馈问题,未受到约谈函询、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情况。

第18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纪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存在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政府办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并要求党组织书记一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各分管负总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牵头股室和协办股室。三是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办各股室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二、脱贫攻坚落实方面

  (一)存在问题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帮扶干部业务不熟,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系统安排,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被动应付较多,自身深入村组较少。

  精准落实不到位。有的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次数不够,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问问情况,既没有落实帮扶举措,更没有跟踪帮扶问效,在具体帮扶过程中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做得不够。

  (二)整改措施

  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挂联领导要把挂联村的扶贫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简简单单去几次,而是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带动村上形成浓厚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带头落实上级部署,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推动具体工作。帮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实实把这次工作做实、做细,要把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吃透,还要积极帮助贫困对象协调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争取信贷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第一书记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协助村两委做好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进一步落实脱贫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帮扶主体,无论是挂联领导还是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都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懂得运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实地调研,把政策与贫困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对接,在帮扶过程中注重综合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叠加,为贫困户带来最大的受益。

  2018年,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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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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