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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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三最"城市建设,通过细化工作方案,超前计划,早谋划早开展,做到重点事项提前预备,预备工作重点明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关于《关于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及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分解任务,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古城保护、举办旅游发展大会和第10届正博会等中心工作内容,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一、领导重视,加强督导,形成合力

  为了打赢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这场硬仗,成立了正定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正定区县合一的实际,由政府县长孙鹏云同志担任组长,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县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同时,强化督导力度,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驻正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形势任务需要,吸收纪检监察部门进入,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在此基础上,多形式广泛宣传,利用LED显示屏和政府微信群广泛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动员,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

  在工作指导上,我们通过深入查找和攻坚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倒逼营商环境改善。重点针对我县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政策落实打折扣、项目落地不快、企业生产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电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务单位,做到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其目的,一方面,通过切实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对标赶超先进县(市),让企业办理同样事项在我县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不断提升园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成果转化、吸引人才方面的能力,把我县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先进要素、优势产业的高地。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二、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采取的举措

  (一)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园区承接、政府诚信、政务窗口服务,以及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等七个方面。着力整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项目落地要素保障不给力、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府承诺不兑现、窗口办事不透明等问题,切实解决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高新区招商政策不优惠、硬件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主要采取了五个步骤,即动员讨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巩固五个阶段,以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实现“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打造全县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

  (三)正在开展的8项重点工作。

  1、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一是以成立行政审批局为契机,加强办事大厅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明确专人,分时间段在大厅进行不间断巡视,对中心大厅办件情况、卷宗归档、服务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服务精细、规范、高效。二是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在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实行领导“周坐班”制和首席代表负责制,负责处理好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督促协调检查进驻部门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代表单位履行审批、服务类事项的办理和管理。三是实行办件回访机制。对在中心大厅办件人员进行回访,并列入日常考核。四是加强考核评比。每月开展红旗窗口、党员示范岗和优秀服务标准评选活动。通过选树标杆,对标先进,在中心大厅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五是开展现场评议活动。在进驻部门办事窗口安装了电子评价系统,对办件质量和服务态度时时进行评价,全面、主动接受企业监督和评议。在大厅显要位置设立了“民主评议填票处”和“民主评议投票箱”,对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办事效率、工作纪律及廉洁自律情况做出客观评价,评议问卷满意率100%。

  2、逐步打造规范公平竞争为目标的市场环境。一是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问题。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全县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90%。二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问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把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矿产交易、产权交易、工程交易等公共资源,集中在一个平台进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问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来,客商市场主体可供公开查询,为实施“宽进严管”监管体系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问题。建立“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实现了检察机关对县直20多个行政机关执法情况适时、同步、动态网上监督。五是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探索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调剂中心和搭建融资担保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3、开展入企帮扶活动。县、乡均成立入企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由26名县级领导和38个县直部门以及17家驻正银行分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6家)、重点家具企业(39家)、拟培育入统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1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以及重点商贸企业(10家)。工信部门还在实际工作中,把解决问题作为帮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老问题,对接活动采取了不同以往的工作方法,首先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抵押或担保物的贷款需求企业,组织填写《融资需求表》,发放的各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和自身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做信贷产品。

  4、扎实做好正博会工作。4月26日,第十届正博会开幕。本届正博会共设有1500余个展位,展示展销小商品类商品及各地特色美食,分设境外商品展示区、跨境电商展示区、省市行业协会精品展示区及特色美食展示区等。由于大力整治营商环境,吸引了来自俄罗斯、法国、巴基斯坦及台湾、香港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参展,境外参展商达102个。我们重点在展销活动的专业化及品牌化上发力,旨在打造一个品正定特色美食、赏千年古郡文化、看全球商品博览的购销互动对接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营商环境。展会期间正定县和陕西省延川县签署了缔结友好县合作协议,两县将在工业、农业、旅游、科教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交流与合作。

  5、开创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架构。如高新区始终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和北京市方面始终保持高频度的沟通和协商对接,去年底双方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联合举办了《20**·京津冀协同发展——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暨正定科技新城十三五发展推介会》,今年又对集成电路基地进行了重点推介。今年正博会,我们邀请京津冀三地25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参展,并在正博会上对石家庄会展中心项目进行了推介,进一步加强了三地经济合作。

  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县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举全县之力,掀起创城新高潮。一是领导重视。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和部分县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和社会管理创新、交通秩序整治、城乡联创、督导考核、文明素质提升、市场管理创建、市容环境整治、社区综合治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工作部,并由县领导亲任工作部部长。要求创城工作每天一报,随时掌握创城进展,对突出问题及时作出指示,部门间协调联动,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工作进行的非常通畅。二是真抓实干。全县上下发扬“5+2”、“白+黑”的精神,从城区到农村、从街道到社区、从机关到校园,创建工作全域推进、全面开花,实现了城乡联动、乡村联动、政企联动、干群联动。三是督导到位。县委安排抽调有督导经验的23名干部,组成由科级干部带队的6个督导组,对创城工作分单位进行督导协调,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督导的工作方案》、《正定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及操作要求》等文件要求,实施现场督办、书面督办、跟踪督办。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富有针对性的督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回访,并每天将督导结果汇总上报县创城指挥部。四是群众拥护。截止目前,县直部门、乡镇村街累计出动车辆1918辆(台班)、清理土方(含垃圾)50690方、拆除违建4456处9110平方米;平整、铺设路面11375平方米,清理广告牌匾2030块,粉刷墙体53395平方米。小区(楼院)综合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车辆437辆(台班)、清理垃圾351处1968余方、拆除违建105处930平方米;清洗、粉刷、修补290处22441平方米;张贴文明公约38063张;清理小广告50389个;新硬化、新修补道路2295平方米。

  7、建立重点项目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实行重点项目分包责任制。坚持 “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实行“工程式推进”“挂账式督导”。重大项目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促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收费检查等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同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外来投资企业“绿色通道”制度,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心全意为招商项目建设服好务;三是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对签约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每月一督导,每季一交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8、建设普惠企业的政策环境。一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在工业生产上,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高新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使企业得到各项政策扶持的实惠。二是规范税费管理。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性收费,改善税费缴交机制和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此基础上,加强涉企收费监督,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项目。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缓交政策措施。三是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制定出台优惠招商政策,如厂房代建、资金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团队引进、高端人才奖励补助、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减免、企业融资上市、企业职工技能创新培训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招商政策。

  三、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正定地处京保石发展轴和京津石创新大三角的交汇点,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4+N”平台之一,投资潜力巨大,发展优势独特。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正式发布,第一次将正定县域纳入到国家战略,极大地拓展了正定的发展空间、提升了发展层次。河北省委、省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正定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并将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协同创新的重要合作平台之一。机遇与挑战同在。但是,在营商发展中,我县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一是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与先进地区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较大,“走出去”意识不强,忽略科技、依赖资源等观念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二是政府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二是金融支持力度还不够强。比如,在发展电商中,对淘宝村的政策支持还没有抓住切入点。三是缺乏抢抓机遇的主动性。需要紧紧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和机遇,抓住鼓励现代产业发展的良机,聚焦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攻方向,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重点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旗舰型项目,推动园区产业向高新化、高端化、高效化迈进。四是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客商的要求。五是招商引资缺乏一盘棋思想观念,各级各部门推动签约项目的后劲不足,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四、下步措施

  一是找准找实问题。指导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对我县营商环境进行客观评估,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进行自查,同时广泛征求全社会各方面对我县营商环境意见建议,找出找准我县营商环境的关键问题、关键环节。

  二是坚持开门搞活动,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公开互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吸引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我有问题要解决、我有建议要说、我要投诉”三个专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

  三是坚持阳光晾晒。对于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定报、电视台、掌上正定等媒体进行晾晒,接受公开评价。

  四是坚持边查边改、边找边治,对征集到清单上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件一件销号、一个一个突破。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固化整治效果。指导好各乡镇、各部门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集中规范,做到管用、实用、见效,以强力推进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完善统一高效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平台,并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机构跟踪评估持续发布机制,推进长效化制度建设。

  篇二: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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