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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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为探索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学校自主评聘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2018年9月,浙江省教育厅、人社厅印发《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试点方案》,确定30所改革试点学校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9年,浙江省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新增70所中小学校为2019年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学校,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扩大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
  明确正确改革导向。为促进中小学校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浙江省在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中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重点解决现有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评价与使用不够紧密和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推进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及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深度融合,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精心组织自主评聘。浙江省各级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把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给试点学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主动推进改革,让更多的学校和教师理解、认可并主动参与改革,形成改革合力。试点学校作为改革主体,主动增强改革意识和责任担当,结合实际编制年度评聘计划、制定评聘标准、建立自主评聘机构、完善评聘程序及教师聘后管理等工作。
  坚持科学评价标准。试点学校在制定本校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价指标时,坚持把思想政治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更加突出教书育人的评价导向,引导广大教师坚守一线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岗位,教好书、育好人;坚决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和唯帽子”的顽瘴痼疾。试点学校根据学段、地域等实际,制定符合学校特点的评价标准,允许试点学校之间存在评价标准差异。试点学校在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基础上,适度统筹考虑不同学科教师特点,允许不同学科、不同岗位教师之间存在评价标准差异。
  规范自主评聘程序。试点学校坚持自主评聘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前公开实施方案,公开评聘程序,公开岗位任职条件,对参加评聘教师的材料和拟聘人选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接受校内教职工监督,做到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浙江省充分发挥教师信息整合效能,对于全省各类学校已经掌握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职务)、教学质量、班主任年限、培训学分、荣誉称号等信息,教师在申报表中如实填报,原则上不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以及佐证材料。开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线申报系统,探索中小学教师职称在线申报和评审,让数据“多跑路”教师“少跑腿”,提升评审工作效率,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第2篇: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 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xx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第3篇: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解决好教师的职称问题,依据县局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教师晋升职称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基层任教和班主任经历:必须分别具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和农村任(支)教工作经历,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2、学历及任职年限:
  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其他条件: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
  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3、课堂教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一级教师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高级教师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年度考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80学时。
  6、评议: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各须达到90%以上。
  7、出勤率:一级、高级年平均出勤率在95%以上。
  8、计算机模块:申请晋升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者需取得2个模块合格证书,还须具备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免试除外)。
  9、破格条件: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可不受学历、任职时间的要求,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并满足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
  (二)、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县(区)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三)、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
  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不得晋升职称:近三年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违纪违规,造成重大影响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二、量化积分办法:
  对近三年度(2010-2011学年度至2012—2013学年度)进行考核(提供的所有档案截止日为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按照晋升名额数按成绩排序录取。
  1、师德师风考核: (1)对申报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评价,同意率不达到90%的不予以量化考核。
  (2)对申报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满分10分,其中教师民主测评占5分,每减少一票扣除0.2分;考评领导小组占5分,每减少一票,扣除0.3分,扣完为止;申报人不参加该项量化工作。
  2、近三年课堂教学:省、市教学能手
  10、7,县标兵、能手,
  5、4,校级课堂大赛标兵、能手分别赋
  3、2分。(计算办法:取近三年中的最高积分,不累计计算)
  3、近三年教学质量: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镇A、B、C、D、E等分别赋
  10、
  7、
  5、
  3、1分;任综合科目教师,结合平时
  工作综合绩效,成绩按(B+C)÷2计算。附加奖励分:毕业班和抽考年级在县年会考前5名分别再奖
  10、
  8、
  6、
  4、2分。2011—2013年,仅在永乐镇取得第一名的教师另加2分。(计算办法:三年累计计算,每年多学科就高不就低。)
  4、近三年获奖:课题、论文、课堂实录、行政奖励等国家、省、市、县、镇、校分别赋
  4、
  3、
  2、
  1、0.5、0.3分。(计算办法: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的成果,或者在正式公开教育刊物上发表作品,每年取最高级别,三年累计计算)
  5、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奖:指导学生奖励国家、省、市、县、分别赋
  4、
  3、
  2、1分。(计算办法:以获得指导教师奖的证书为标准,学生获奖证书上备注 “指导教师”的不积分。证书每年取最高级别,三年累计计算)
  6、工龄、职龄、校龄:以调入的自然年度为标准,申报人必须提供参加工作文件、调入本校文件或者早于申报人在第二小学教师工作的、三人次以上的证明才材料,以及二级资格证书原件。(计算办法:每年各加1分,三年累计计算)。
  7、任班主任、教研组长:(计算办法:依据本档案记录为标准,每年各加0.5分,本校无档案记录的不予量化)。
  8、考勤:每年满分3分;每请假1天,扣除0.5分,扣完为止,法定假除外。(计算办法:依据本校考勤档案为
  标准,无本校档案记录的不予以量化积分,三年累级计算。)
  四、成立机构: 组 长:刘济策
  副组长:白玉凤 袁仁义 刘世华
  成 员:郑宗涛 陈建锋 王 莉 卜立春李功玲 雷小芹 教师代表(民主选举)
  成员职责:
  刘济策:总体负责,指导督查。 郑宗涛:幼儿园教师量化考核。白玉凤:起草方案,成绩汇总。 袁仁义:民主测评与过程督查。 刘世华:成绩核复核。
  陈建锋、教师代表 :文件上报、公示等。王 莉:教学成绩核算。 卜立春:考勤量化。
  李功玲、雷小芹:获奖业务档案量化。
  四、考核程序:
  成立机构—制定实施办法—个人申报—考核小组量化审定—民主评议—组织审核—公示并上报。
  此方案的解释权在镇安县第二小学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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