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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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标志着我们党在“历史考试”中又交出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答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全面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内监督,优化育人生态,为党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一、强化党内监督,要增强自觉、坚定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践行承诺、自我监督,从根本上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彰显出我们党对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自觉和足够自信。

  (一)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富有自我革命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勇气的政党,一贯注重自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加强了党内监督,党的生存和发展就有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证;什么时候党内监督弱化,党的建设就会面临阻碍,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必须把党内监督作为最基本的监督,始终排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的第一位,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党内监督永远在路上。

  (二)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就把党内监督写入了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党内监督在探索和实践中创新发展,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保证党的事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不断加强,正风反腐成效显著,制度“笼子”越扎越密,深得党心民心,取得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秉承传统、发挥优势,我们更加坚信一定能有效强化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加强党内监督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复兴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强化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伟大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复兴进程中,将长期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必须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强化党内监督,我们党才能赢得战略主动,团结带领人民实现目标和梦想,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二、强化党内监督,要完善措施、真抓实干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对党内监督体系作出科学的顶层设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本身就包含着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民主和集中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是一个有机整体。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把集体领导变成为“一言堂”或个人推责,也决不允许把党内民主变成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各自为政。要严格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改进和完善本校本单位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突出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按照组织原则作出的决策必须严格执行,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要畅通监督渠道,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制度,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制度,上下级组织之间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使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有更好的指导和倾听,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更好的监督。

  (二)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无禁区无例外。党的领导是统一领导,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党内监督必须贯穿管党治党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面向全体,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去实施监督,党内决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监督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要全方位监督,把对干部的任用和监管结合起来、管工作和管思想结合起来、管结果和管过程结合起来,切实纠正和防止只用不管、重用轻管、涉罪才管等现象。哪里有党的事业,哪里就要有党的领导,就要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党内监督就要落实到哪里,确保无盲区、不失语。结合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完善教育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严明才能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必须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厚爱,教育系统要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强化“党员是第一身份”的意识,对照党员和好干部标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规范、约束和评价党员干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组织的温暖和党纪的刚性。强化纪律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及时精准掌握新制定和修订的党纪条规,抓好对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的纪律教育,用实践检验学习教育成效,杜绝“纪盲”。用好“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时时、事事、处处体现从严监管、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和立德树人环境。

  (四)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全面落实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用担当来诠释对党的忠诚和对干部的关爱。构建监督体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统筹推进落实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特别是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放在首位,自上而下引领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落实。履行监督责任,围绕监督主体落实相应监督责任,着力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监督职责、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责任层层衔接下去、任务层层落实下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督促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和本校本单位实际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和措施,形成党内监督长效机制。

  三、强化党内监督,要落实任务、增强实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党内监督任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围绕任务抓落实,立足大局抓发展,继续在深化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和政治生态。

  (一)党内监督实效要体现在有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上。全会要求,党内监督要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就要求我们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一是党性意识要强。党纪体现的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不仅在于纪律本身严明,而且在于对纪律的笃信和坚守,从最根本上讲就是看党性强弱。党内监督见实效,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断修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之“钙”。二是贯彻中央精神要实。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内监督见实效,就是要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三是纪律约束要严。党的纪律是硬约束,都要严格遵守,突破纪律就要严肃追究。党内监督见实效,就是要做到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奔高线,守底线。

  (二)党内监督实效要体现在有效净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是在打造山清水秀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国教育进入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改善环境、优化结构为主要特征的新发展阶段,需要教育系统上下一心,营造风清气正公平优质的教育改革发展生态。一是树立正确导向,使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管党治党、选人用人、干事创业的尺子,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防“逆淘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立德树人,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壮大主流思想,引领社会风尚。二是形成优良作风,使权力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育领域深深扎根,让正气充盈,让不正之风和腐败无藏身之地,形成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三是赢得群众满意,使教育环境更加改善,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广大师生自尊自律,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教育,形成新的历史条件下尊师重教爱学的好风气;使教育工作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从管党治党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有更多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党内监督实效要体现在有效解决问题上。全会指出,党内监督要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今天教育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环境变化异常复杂。改善教育环境,必须首先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坚持质量建党、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问题。一是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党内监督必须敢担当、真监督,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当前,全党在党内监督方面面临的问题,教育系统同样或多或少存在,比如,有的单位、学校党的领导逐级弱化,党组织力量薄弱;有的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日常监管,纪律松弛;有的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涣散,组织生活不健全、不健康。各校各单位要对照自查、自我诊断、全面评估,深入发现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出清单、全面整改。不能把问题表述概念化、上下一般粗,而触及不到实质。二是分析具体问题,洞悉深层问题。党内监督不是走马观花、点卯走人,要见人见事见物,找出个性特征。站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和全局高度,结合教育实际和教育特点,深入分析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找出规律特点,防止问题表面化、一般化和原地拔高。三是正视自身问题,彻底整改问题。党内监督必须指向本心,要把自己摆进去,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着眼于正在做的事情,用心抓整改落实。巡视、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信访查实的问题,民主生活会指出的问题,都要件件整改,举一反三查堵漏洞。有些问题发生在基层,但根源在上面,上级组织、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领导水平,加强具体指导,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增强领导力执行力监督力。

  (四)党内监督实效要体现在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上。全会强调,党内监督要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合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占领好阵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二是学习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三是共产党员的行为和作风合格,切实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把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提上来。四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紧紧围绕“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障抓党建”等五项重点任务,主动应对教育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

【篇2】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党内监督是指党运用自身力量,依靠党纪国法而进行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其目的在于实现党内各监督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党的各项工作正确有效地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探索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实现了党内监督制度的与时俱进,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

  监督是权力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的监督机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重要内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课题。

  党内监督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建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提出了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些原则,并构建了一种上下互动的双向监督机制,为无产阶级政党实行党内监督奠定了理论基础。早在共产主义同盟成立期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同盟章程》中就提出了关于党内监督的一些思想,如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党内监督的最高形式,具有最高的党内监督权;实施选举制度,通过选举和罢免达到监督的效果;党员在党内的地位一律平等,保证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保证党内民主的正常运行;强化党内纪律,党员必须服从党的一切决议,保守党的一切机密。巴黎公社革命之后,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肯定了巴黎公社实行的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三位一体的原则,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机关各级领导人要由人民选举产生,接受人民监督并随时可以撤换。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根据无产阶级政党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强调实施党内监督,必然要求开展党内思想斗争,认为党内自由交换意见能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利于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恩格斯还明确提出了党内自由批评的原则。

  进入20世纪,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监督思想。十月革命胜利以后,苏维埃国家处境十分艰难,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着被国内地主资产阶级和国际帝国主义瓦解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列宁在着眼于党内民主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关于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些重要思想观点。比如,列宁主张实行工人的民主集中制,建立“从上到下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的有序开展。为了搞好党内监督,1920年,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建立了专门的党内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目的是巩固党的统一和威信,任务是同党内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列宁强调,要挑选品质优秀的干部来保证监察委员会工作的高效运行,要保持监察机关的相对独立性和高度权威性。党的监察委员会与同级党委之间在组织上是平行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察委员会不仅仅可以监督到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人民委员的工作,甚至可以监督党的最高领袖人物,等等。

  马克思主义党内监督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实践中的指导方针。这一理论发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内监督的经典阐述,丰富并发展于苏维埃政党建设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实践进程之中。系统地总结分析经典作家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思想,将有助于完善我国党内监督制度,提高党的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水平。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建党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党内监督成为中国共产党不断壮大、不断成熟的重要原因。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由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党转换为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执政党,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十分重视执政党的监督问题。他们根据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和执政初期国际国内的新情况,提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是实行党内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根本保证等许多有关党内监督的重要思想,并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确立了党内监督的基本格局,积累了党内监督的宝贵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党内监督也呈现出许多新特点。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由此,我们党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党内监督工作机制,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有效地开展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面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走向市场经济的复杂局面,如何保持执政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防止中国重蹈苏联东欧覆辙,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个目的,从党内抓起,从高级干部抓起,依靠党的自身力量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在全党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党规防线。进入新世纪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制度,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证权力服务于人民,“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出“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几年来,“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出台,党内监督取得明显实效,也为加强党内监督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对于当代中国共产党来说,党内监督之所以尤其重要,是因为我们党是在当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正在进行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虽然我们党有其他性质的政党并不具有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过去95年奋斗历程中积累了加强党内监督的丰富经验。但也应看到,一段时间里党内出现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忽视;现行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

  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条例》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加强党内监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要不断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建立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相结合的体制机制,织密党内监督体系之网,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第二,规范监督客体。党内监督是全面监督,六中全会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尤其要抓“关键中的关键”:一是加强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二是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第三,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们党长期进行党内监督积累的经验,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克服党内存在的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双重问题,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五,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要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减少柔性和弹性,才能有效破解过去说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难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强化巡视监督,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构建党内民主与党内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内监督透明度,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七,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篇3】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律”的课题。新的历史起点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胜利。

【篇4】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党内监督是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远保持党肌健康的生命来源。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管条例》,对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管作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管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抓住条例的贯彻,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制约。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显着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害怕丢失票,监督下级害怕伤害和气,监督上级害怕穿鞋。党内监督不足,必然会削弱党的领导力,缺乏党的建设,全面严格控制党的力量。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不足、监管责任不足、管理党治党松软的问题,把加强党内监管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工程,充分释放监管制度优势。

  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严格治理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只有以党内监督推进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严格的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以形成科学有效的防错纠错机制为目的,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深入有效的解决,有效防止新矛盾和问题蔓延,有效防止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本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管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管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要深刻理解六中全会的精神,不断提高对体内病灶的自觉性,积极开展监督,积极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秋毫无大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全党必须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中,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业监督、党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管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管与相关国家机关监管、民主党派监管、群众监管、舆情监管等相结合。在监管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保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持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可以织密监管制度的网络,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解决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延安时期,我党提出了跳出历史周期法的课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一定能平静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长征路上取得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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