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范文

【www.ahwmw.com--残联】

  按照市残联的工作要求,与区卫生局共同实施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经过医务人员、残联干部的辛勤努力,开展了康复需求筛查、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提供上门康复服务等工作,为各类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功能康复训练。现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概况。

  2003年,我区在两个镇进行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试点,今年6月份又在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全面推进。两镇从2004年1月1日起、其余各镇、街道(园区)从2004年8月1日起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生正式开始上门进行康复服务。

  据统计,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有持证残疾人13827人,进行康复需求筛查8186人,签订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7024人,占有康复需求残疾人的85.8%。(其中肢体残疾3670人,智力残疾1570人,视力残疾807人,听力语言残疾583人,精神残疾363人,多重残疾32人。)

  二、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做好准备工作。

  作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试点区,区政府非常重视,在04年初列为区政府122项重点工作之一,区残联以及残康办成立了由区残联、卫生局、财政局、两个试点镇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拟定了试点工作计划和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服务内容、工作步骤,保证了我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在2003年10月13日与区卫生局一起在洞泾镇召开两个试点镇工作研讨会,市残联、市卫生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对象、要求、工作节点等作了说明,与卫生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各级领导也提出了试点工作要求。

  三、摸清底数,互相配合,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应努力做到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满足残疾人的迫切需求的原则。我们认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要从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出发,并结合当前社区卫生工作的一些特点来开展工作。在实施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对2个试点镇的居(村)委会行政主任、社区医生进行康复知识培训,明确康复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由行政主任、社区医生上门对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摸底,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

  第三、卫生、残联齐心协作,确保整个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一是区残联、区卫生局分别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到对相关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考核内容之中。二是试点镇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对“服务约定书”的内容进行多次的探讨、研究,完善相关服务内容,力争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作为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2003年12月23日在张泾村举行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签约仪式,10名视、听、肢、精、智等残疾的残疾人代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

  四、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1、为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我们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6月17日,与区卫生局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会上,两个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下发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中心在7月份完成对残疾人的上门康复需求调查,在8月份开始上门服务,并要求重点做好各类残障儿童(包括新生残障儿童的早期康复服务)、新发生的“三瘫一截”患者和患有各类慢性病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2、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区残联、区残康办要求各基层残联分别组织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和乡村医生就“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工作的签约形式、服务内容和步骤等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让他们了解了各项康复业务知识,掌握了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

  3、9月、10月两月又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了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11月4日,区卫生局、区残联联合召开了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总结了前阶段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行了探讨。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康复服务既满足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又为残疾人康复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但由于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第一、康复知识不够普及,基层康复工作者队伍专业知识比较欠缺。一是参加服务的乡镇社区医生由于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对整个残疾人康复的理念认识不清,对各类残疾人所需要的康复服务不太了解,在实施康复服务中从医疗康复考虑得较多,缺少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康复需要提供相应的康复指导,服务方式简单化,资料填写不到位。二是残疾人对医生的信任度不强,有的视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康复需要较专业医生的诊疗,社区医生就难以提供专业的服务,引起残疾人不信任医生,不欢迎医生的上门服务。

  第二、社区康复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们认为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依托社区康复服务机构。而各镇(街道)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在农村地区地域广、居住分散,镇、村、家庭三级康复服务体系还未建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项工作的实效。

  六、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提供条件帮助残疾人康复,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是政府的职责,是社会各方面的义务。

  1、要运用社会化手段,整合社区资源,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生活在社区,因此我们要在动员社会、调动各种力量,整合康复资源方面不断探索,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康复工作的支持。一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近的服务。二要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载体、家庭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站为骨干的康复训练与服务三级网络体系。三要以“资源共享”的理念在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设立康复点,提供康复服务。

  2、加强康复业务培训和宣传。加强康复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保障。因此,要发挥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工作的指导和对康复服务医生的业务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有技术的

  社区康复服务员队伍。要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帮助树立康复信心和信念,变要我康复为我要康复。

  3、卫生部门和残联要形成合力。在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中,要做到残联卫生分工不分家,逐步形成区残联、区卫生局抓管理,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落实,村、居委干部、社区医生抓实效,残疾人协会、社区助残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康复服务工作格局。

  4、规范服务、提高质量。残联和卫生部门要做到“五个定”即一定服务对象、二定服务内容、三定服务方式、四定服务时间、五定服务人员。

  社区康复医生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充满心、真心,耐心为残疾人服务;要在服务中加强与残疾人的沟通,增强其战胜残疾的信心和勇气

  5、建立完善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区残康办要根据本区实际,确定评估标准和考核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对康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及康复服务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从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目标的实现需要长期的努力,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理解,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走向社区、走进残疾人家庭、走进残疾人身边,让更多的残疾人沐浴阳光、拥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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