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www.ahwmw.com--大学】

各教学院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推动我校党的建设改革创新,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7〕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校级优秀学生党员,同时推荐2017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评选推荐范围: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的正式党员。校级优秀大学生党员按2017年度12月31日的正式学生党员总数10%的比例组织推荐。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在校级优秀大学生党员中推荐产生(省委教育工委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5名,其中本(专)科生3名,研究生2名)。

三、评选办法

1、提名。在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各教学院党组织提出拟推荐对象。

2、公示。各教学院党组织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考察和推荐。各教学院党组织在公示的同时,对拟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按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分别向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院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由这两个单位组织评选后再向校党委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由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处)按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提出初步人选后报校党委审定。

4、审定。学校召开党委会,对校级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名额和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初步人选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奖励

经审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大学生党员,既是推进教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又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各教学院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积极进步的良好环境,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2、要切实加强对优秀学生大党员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在坚持评选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原则的基础上,兼顾党员结构与分布的合理性,确保优秀大学生党员的评选质量。

3、各学院在4月10日(星期五)上午12:00以前将《湘潭大学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表》(2份,样式见附件2)、《各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名册》(1份,样式见附件3)及其word电子文档按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院,最后由这两个单位统一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处)将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初步人选的推荐审批表上报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url#。联系人:陈斌,电话:58293865。

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篇2]

各学生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学生党员在思想教育、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一大批专业素养好、思想素质优、综合素质强的高素质创新性人才,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唱响党建育人主旋律,学院决定在广大党员中开展2017年度优秀学生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为当前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全体学生正式党员。

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共-产-党员18名,从中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共-产-党员6名。

人文分院分配名额为3名,其中毕业生支部为个人自荐,非毕业生支部为支部推荐,最终由分院党总支审核确定最后名单。

二、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3.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校纪校规,自觉抵制不良现象;

4.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积分排名在班级前列;

7.在社会工作、课外科技活动、青年志愿者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8.在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活动中示范带头作用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各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程序,民-主推荐。要把评优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鼓舞干劲的过程。

2.各支部于6月1日前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报ql433,并将电子稿发至#url#。   

希望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评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一个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本文来源:https://www.ahwmw.com/shehuidanwei/74152/

《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