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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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读音为luòshí,汉语词汇,意思是指计划、措施、政策等得以实现;确定、决定;实行;心里踏实、情绪安定、落到实处、心情安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九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1

  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与参加对象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应在1月20日前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校领导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校领导参会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会前准备

  (一)认真组织学习

  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

  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对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到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织规定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组织党员观看《榜样6》,引导广大党员学习榜样、争做榜样。

  五、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履行责任,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工作要求,进行全程指导和把关。各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要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要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要坚持目标、效果导向,反对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各党支部在3月1日前,将党支部整改清单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交送至院部党政办公室报组织部备案,联系人卜春艳,地点:华扬楼A407室。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 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3

  今年以来,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安排,深入学习党的光辉历程。通过学习教育,让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锤炼了党性修养。现结合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根据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现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月一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顾了我们党10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论证了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科学的概括了历史给予我们的深刻启示,充分肯定了我们党为中华民族所作的伟大历史贡献和实现的伟大飞跃。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先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吹响进军的号角。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同时也昭示世人,无论世界形势如何变化,无论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有多少艰难困苦,只要我们同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齐心协力,不懈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二、根据支队安排,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的党史学习材料,主要收获和感悟: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对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党史学习教育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再回炉、再锤炼,有助于每一个党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利于每一名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干好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1、理想信念有所松懈。日常对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工作能力、坚定理想信念的必要手段,政治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党的宗旨意识不强,政治意识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

       2、党性锤炼不够深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执政为民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没有完全统一,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不够深入。

  3、在增强历史自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围绕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能够跟进学、全面学,但还存在活学活用、转化运用不够;学习党史的积极主动性不够,学习内容的系统性、全面性也不够宽泛。

       4、在弘扬优良传统方面存在差距。比如节约意识不够,如有时空调忘记关机、下班电脑未关机等问题,造成了浪费,没有真正把勤俭节约行为放在弘扬我们党优良传统的高度去理解。

  四、自己对标党员标准还存在的一定差距

  1、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差距。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不够系统,只知道原原本本读,对原理深思熟悟不够,不求甚解。没有做到深入钻研,在推进工作中只知道机械式地应用,照搬照套。2、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方面有差距。在工作中履行职能的标准不够高。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满足于做好分内工作,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往往是把工作按部就班。3、为身边群众做实事好事有差距。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识不足,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力度不够,虽然有不少的思考,但是真正去做、去实践的不多。

  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上的学习。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抓好自身的学习,把学习融汇于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党性理念,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学习实效性,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工作中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抓好服务的各项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工作中切实做到坚持以民为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对人民群众的服务水平。

  三、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廉洁自律。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必须加强纪律建设,模范遵守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把遵守规章制度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做到自省、自重、自励,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4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5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至关重要。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2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为加快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凝聚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20-年2月中下旬完成

  三、参会对象

  参与对象为学校全体党员。

  四、会议工作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会前阶段(12月中下旬)

  1、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学习研讨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主要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中央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等省委全会文件,坚特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理解党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要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二)会期工作(2月中下旬前完成)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示范作用。

  4、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对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基层党组织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要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会后工作

  5.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将党员民 主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倡导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将流入党员一同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6.抓好整改落实。会后,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员大会述职时, 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党支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准确把握要求,组织对换届后新任党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注意发现和解决会前准备不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不认真、民主评议“只评不议”等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

  2.分类指导。强化分类指导,对教师、学生、行政等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党支部书记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统筹安排。校领导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所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列席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民主评议情况,并进行点评,督促党支部及时校准偏差、扎实抓好整改。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6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

  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

  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

  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

  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

  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

  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

  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

  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

  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

  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

  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

  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

  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

  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

  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

  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

  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

  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

  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提高执行力的前提是增强员工的执行意识

  执行意识来自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其重要性的深刻认识。让员工正确认识自己岗位的职能和自己所肩负的重要任务,对提高执行意识并进而提高执行力意义重大。任何一个员工,其所在的岗位都是企业生产经营或者部门工作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可以说对整个企业或者部门而言,牵一发动全身,而企业或部门的利益又是与员工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员工只有明确这一点,才会在工作中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完美,对上级的各种工作决策和本岗位的工作能够主动接受、自觉执行。

  二、提高执行力的核心是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能力强则执行力强,完成任务就出色;反之,不具备过硬的本领,纵有做好工作的良好愿望,任务也难以完成,所谓执行力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要想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加强培训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才能掌握最新、最有效的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地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一方面要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汲取新的知识。采取岗位练兵、业务技能比赛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宽员工的知识面,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7

  本次组织生活会,XX党支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XX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召开专题研讨,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代表分享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相互交换意见,查找短板不足。按照XX党委的具体要求深入检视问题、剖析根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方面。

  一是落实工作创新性不足。在结合XX实际和XX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有所欠缺,缺乏前瞻性的对策方法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是推进工作方式方法不多。落实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时,思考不够全面,工作任务分解不够细化,在进一步跟进落实方面缺乏跟踪问效的韧劲。

  三是政治引领作用趋于弱化。政治舆论导向和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还不够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工作的主动谋划不足,对一些临时应急性工作缺少有效对策。

  (二)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联系实际不够不紧密。个别党员干部在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方面,仍然缺少深层次、大视野的观点认识。

  二是“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活动不够丰富。开展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够丰富,自选动作缺乏新意,不能够充分调动同志们积极参与的热情,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活动效果。

  三是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存在短板和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理解不够全面、深刻,组织廉政学习不够及时,没能紧密跟进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立学立改。

  (三)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调研不够深入。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系统,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

  二是主动作为的意识有所欠缺。对于一些弹性任务和不易引起领导注意、细小的工作进取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缺乏深入研究、攻坚克难的拼劲。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党史教育浮于表面,习惯了听故事,不善于悟道理,缺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面对新形势新变化,缺少更加坚定的理论自信,没有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来认识分析问题,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忧患警醒意识。

  (三)党性锻炼不够严格。对加强成员党性修养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坚持党性原则和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存在较大差距。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抓实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支部建设首位,对照XX党委统一政治学习安排,充分借助学习强国、官微等载体,持续推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守正创新抓好党性教育。

  (二)加强支部建设。找准基层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丰富拓展党支部特色品牌内涵和外延,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展健康的政治文化。

  (三)强化纪律意识。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发挥党员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

  (四)提高工作质效。围绕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定期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变革创新、务求实效的作风,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支部成员各方面素质,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8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闽委组通〔20-〕69号)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

  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师生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年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检查、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对照廖俊波、孙丽美、潘东升等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四个是否坚定,四个强不强”,即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见人见事,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防止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区别不同情况,妥善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具体咨询校党委组织部)。

  五、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主动认领责任,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年3月底前完成。20-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以及《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报送校组织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联系电话:-。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9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通过学习习主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史学习教育,自己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收获很大,初步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的目标,下面结合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谈体会、谈问题、谈整改,具体汇报如下。

  ‍一、学习的主要体会

  ‍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从参加一大的13个人,发展到现在有9000多万党员的大党;历经28年的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建立新中国;带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靠的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

  ‍习主席指出,中华民族的昨天,可以说是“雄关慢道真如铁”;中华民族的今天可谓“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华民族的明天可以说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党的百年奋斗历史教育我们不要忘记近代以后中华民族遭受的苦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在讲话中,总书记提出了“九个必须”,这“九个必须”铿锵有力、信心坚定,它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总要求”,它是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纲领”,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加速器”。“九个必须”是总书记全篇讲话的精髓和“主心骨”,统揽全局,主题鲜明。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从1921年到2021年,百年大党,百年华章,这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筚路蓝缕奠基立业、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用“四个伟大成就”高度概括了我们党在四个历史时期的丰功伟绩,这是对党百年的光辉历程、伟大历史贡献和宝贵经验的精辟阐述和深刻总结。作为一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普通党员,我要时刻要筑牢信仰之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坚定信心决心,在机关党委组织委员的岗位上不断奋斗,提升个人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为我局党建工作贡献不断牺牲奉献,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查找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的不深

  ‍一是学习主动性不强。能够做到参加支部安排的专题学习,存在被动学习现象。平时缺乏挤时间学习的意识,有要求就象征性的学一学,看一看,要求不严就停一停,放一放,缺乏主动学习意识。

  ‍二是学习坚持的不好。忙于业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平时坚持得好一些,工作多、任务重的时候做得不好,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不能够把学习作为日常养成。

  ‍三是学习不深入。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只满足于我学了,没有做到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

  ‍(二)悟的不透

  ‍四是思考的不多。缺乏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对党的理论知识内涵知之不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没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的不够,没有做到学以致用。

  ‍五是思考的不深入。不能将小我融入大我,没有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理想有效结合起来,对实现共产主义的理论认识片面。

  ‍(三)做的不好

  六是统筹意识有差距。不能统筹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有避重就轻的想法,不能够做到统筹兼顾,通盘考虑整体工作,导致有些工作不能够按照计划完成。

  七是工作主动性不强。创新意识不够,紧迫感不强,不能自我加压,干工作思前想后、患得患失,工作中被动应付多,缺乏系统性创造性,进取精神不足。

  八是工作标准不高。凭个人经验干工作,有的工作重形式轻内容,一些工作有布置没检查,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业务工作不扎实,学习主动性不强,对于机关党建业务不能够往深处研究,有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往往“坐不下来,钻不进去”,对工作实践进行理性思考、理性总结不够,存在重干轻学的现象。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信仰、鲜明的人民立场、强烈的历史担当、求真务实的作风、勇于创新的精神和科学方法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能力;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核心、捍卫权威,要带头做到政治上维护核心、思想上高举旗帜、行动上紧跟看齐,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敢于冲锋陷阵、发声亮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创新意识

  ‍树立一盘棋观念,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要以解决思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身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向领导多汇报,向老同志多请教,多听取领导和其他同志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机关党建不断向前发展。

  ‍(三)要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廉洁自律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作为一名党员必须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面。模范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准则的各项要求印在心中,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时刻牢记党员干部身份,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身体力行,做好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励,心静、身正,坚持理想信念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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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九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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