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通知【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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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控疫情通知【十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控疫情通知1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X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

防控疫情通知2

  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石家庄市广大市民:

  近日,北京陆续发现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5月30日(含)以来去过北京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新发地等市场的来石返石人员,请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属地政府采取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按照有关规定,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观察治疗。经检测无异常情况的,隔离期满后纳入社区防控网络体系管理。

  二、对于北京中高风险区域有来石返石意向的,建议其暂缓来石返石,执意来石返石的,乡镇、街居工作人员要告知其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

  三、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及时向社区(村)或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社区继续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小区卡口在实施门禁、测温、验码、登记等管理的同时,对外来人员,要认真做好信息登记。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请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石后,按照分级防控措施严格落实。

  六、广大市民外出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注意合理健康饮食。

  七、广大市民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各发热门诊要对所有发热人员逢热必查、逢热必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八、广大市民坚持“亮码”通行,将河北健康码“绿码”作为进入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工地等工作生活场所和公园、旅游景区等户外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有效凭证,提升健康码使用率,推动人员有序流动。

  九、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的广大商户,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活禽交易、宰杀等经营行为,杜绝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杜绝销售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

  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上报登记或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如实报告自身异常情况,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防控疫情通知3

  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区企业员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有效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区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抓细抓实企业员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新疫指发〔2020〕35号)精神,结合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企业复工职工返岗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安全有序、分类推进、全程管控、全力支持”的原则,力求做到“回来前有准备、沿途中有防护、回来后有监管、上岗后有制度”,扎实有序做好企业员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联动机制

  (一)各园区、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防控责任体系,明确防控职责和防控范围,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企业复工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案,切实做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尽快组织落实。

  (二)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直接责任,成立由企业法人牵头的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信息报送、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在内的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方案中需明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人员基本台账,员工召回、隔离、返岗采取措施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

  (三)企业复工前必须将《防控方案》《复工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东胜区企业复工备案申请表》(附件1)和《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所属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园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复工备案申请汇总表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方可启动复工。

  (四)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审批和监管责任,认真审查企业复工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企业落实返回人员管理、企业复工准备等各项措施。具体审批和监管责任划分如下:各园区负责园区内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向区工信和科技局备案,由工信和科技局汇总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工业和通信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能源局负责能源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非星级酒店等商贸物流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餐饮、农贸市场等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做好与农民工有关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其他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

  (五)各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既各负其责,又有机统一。各园区负责园区内所有企业“两方案、一预案”的编制审查、落实监督、复工复产批复和日常监管,以及企业返回人员的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协调职能,建立提前复工监管机制,并结合实际,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企业“两方案、一预案”的编制审查、落实监督、复工复产批复和日常监管,以及企业返回人员的统计汇总。

  三、细化落实员工返程要求

  (一)做好员工返程前准备工作。各企业须提前告知员工做好返程相关准备工作,对湖北省等重点疫区企业员工,在当地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岗。其他地区返岗员工,须提供返程出发地社区(嘎查村)、基层医疗机构出具的春节假期期间活动史情况和健康证明。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者一律延迟返岗。

  (二)加强返程途中防护。各企业要开展返岗引导, 分岗位、分车间、分省份、分时段有序组织员工返回,避免同一时段员工大规模集中返回企业。各企业要提前掌握返岗员工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鼓励企业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包机、包车厢、包车接送。对选择搭乘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返程的员工,企业要提醒员工在返途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少与其他人员接触。各企业要在我市机场、车站设置临时摆渡点,统一组织员工集中返岗。

  (三)优化交通卡口管理。各企业要提前将员工返程以及接送车辆行驶路线(含车牌号)等信息报送至各相关公路临时检查站,做好相关对接工作。各公路检查站要设立企业员工返程“绿色通道”,对来源地统一的接送员工,只在进入我区第一个检查站进行身份信息核对、登记和体温检测,重点排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程序进行规范化处置,其余检查站只核对车辆信息,不再重复检查人员。对在机场、火车站集中摆渡返岗的员工,由相关机场、车站在出站口对其进行身份信息核对、登记和体温检测,我区所有公路检查站只核对负责接送车辆的信息,不再重复检查人员。对于自驾方式返岗的员工,由所属企业提前出具证明,各检查站进行身份信息核对、证明核验和体温检测后,快速放行。各堵卡点与用工企业共同做好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各类人员返岗工作无缝对接,不留断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返岗工作。

  (四)准确摸排返岗职工信息。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详细掌握每名计划返岗的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及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并安排好员工住宿事宜。对从广东、浙江、河南、湖南、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较重地区的返岗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及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3149116),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对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电话:2217812),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如实填写《职工返程岗前调查表》(附件3),并及时上报所属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经认真核查有关信息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返岗。同时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居住或暂住的职工暂缓返岗。

  四、加强日常防控措施

  (一)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入厂前健康情况排查,所有员工必须在健康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厂。各企业要采取封闭管理制度,组织所有员工集中入住企业,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没有条件采取集中住宿方式的企业要加强与员工所在社区的联系,建立“企业+社区”双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员工流动。

  (二)加强人员监测。各企业要在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厂区入口等固定地点设立符合要求的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手套、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护用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建立全员健康检测制度,在员工岗前、岗后要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所有上岗员工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厂区进出车辆和外来人员登记监测,坚决阻断疫情进入厂区。

  (三)加强厂区卫生防疫工作。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和杀菌消毒,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重要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企业复工后,要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楼梯通道、电梯间、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消杀,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同时要加强通风换气,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

  (四)盘点检查原材料储备和安全生产情况。复工前要认真盘点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物料储备情况,准确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确保满足复工后生产需求。全面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电气线路、各种仪表、管道、阀门、罐区、危化品储存装置和厂房内标识标志、仓库内标志线等,确保复工后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五)加强员工食宿管理。加强原材料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后厨及采购人员上岗检测、登记、穿着和佩戴防护保护等措施,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强职工用餐管理,采取分餐制、盒饭制和送餐制,严禁员工近距离用餐和集体用餐。设有员工宿舍的企业,要实行封闭、半封闭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住宿,原则上每间宿舍安排2名(含2人)以下人员。落实好人员测温登记和日消毒制度。有通勤车运行的单位,要加强运行车辆和乘车人员管理,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六)坚持规范用工招工。企业招工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在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前,不得到市外和市内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同时要在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中加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的安全防护能力。要妥善处理好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解除合同人员要及时备案、管理,并及时报告所属园区、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

  (七)坚持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值班安排表,信息报送要参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东新疫指发〔2020〕9号)文件要求,上报具体分管领导、人员和值班表。从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企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随时保持联络渠道畅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坚持每日向所属各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人员监测等基本情况。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确保防控责任到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部门及车间、班组和外委单位班组联防联控的五级防控责任体系,并在每个层级设置不同网格,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五级联防联控网络防控体系。要层层压实防控责任,确保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严格履行复工审批程序,对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复工的企业和未严格履行防控责任、落实防控举措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单位,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园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级防控责任体系,明确防控职责和防控范围,动态掌握辖区企业复工和人员返岗情况。同时要严格落实各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并于每日12:00前将《节后企业复工和返岗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温智源;联系电话:8380957;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wzy1244344008@163.com)。

  (二)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各企业要主动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员工的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同时要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东胜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十六项措施》(附件5)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各项文件规定。在日常工作中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引导职工了解真实疫情动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树立科学防控理念。同时要引导返岗人员关注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便听信、转发非官方媒体发布的虚假疫情消息。

  (三)确保扶持企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级扶持民营企业政策措施,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引导企业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员工防护、原辅料、用工、交通运输等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企业预期和信心,努力确保疫情期间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防控疫情通知4

  7月30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称,自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病例以来,疫情已外溢扩散至多个省市,涉及机场、旅游景点等特殊场所,疫情扩散风险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持续关注疫情地区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变化。在琼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旅程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旅程结束归琼前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我省相关管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做到少聚集,勤洗手,用公筷,1米线,科学戴口罩(包括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就医时、拥挤时、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注意咳嗽礼仪。房间常通风,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加强锻炼,坚持规律作息。

  三、配合健康监测。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尽快接种疫苗。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提高免疫能力。

  五、主动申报告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有涉疫地区行程史、经停史或发现涉疫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症状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检查。

防控疫情通知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顽强拼搏、日夜奋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各地要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下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全额补助;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征用医院周边有条件的宾馆、招待所等固定场所,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

  五、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医用防护用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

  六、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做好轮休医务人员隔离保障,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提前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后备力量储备,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一线的医务人员。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七、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八、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深入了解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援鄂医疗队队员家庭实际困难,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帮助解决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

  九、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力量投入,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利用多种形式、渠道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表彰。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逐一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党费、专项资金等各种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进行政策统筹,分类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就相关政策形成具体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措施和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准确提供一线医务人员信息,确保精准、无遗漏。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防控疫情通知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积极稳妥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教职员工做好开学准备,落实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要求,全面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属地统筹”等原则,周密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相关工作,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要压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开学前,要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预案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一人一档”制定返校学生信息台账,确保学生返校全程可追溯。开学后,要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把好校门,严格活动管控,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节点、重点事”的防控,针对国内境外疫情重点地区、无症状感染者、有重点地区旅行史或病史人员、秋冬季传染病高发时节等强化关键环节管理。要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确保对突发疫情做到“四早”。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校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本地本校应急处置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组建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要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点对点”的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把做好应急演练作为开学、开园的必要条件。要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高效处置,将疫情处置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应对“疫后综合征”的压力挑战,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充足,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要强化辖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教育系统应对“疫后综合征”工作方案》,针对教育管理、教学改革、心理援助等重点问题,细化方案,做好应对。及时排查师生心理状况,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心理疏导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地和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将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以及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及时报教育部。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代章)

  2020年8月14日

防控疫情通知7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一)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二)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三)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四)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五)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六)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八)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九)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十)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指导员工个人防护

  (十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二)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十三)明确单位防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十四)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十五)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十六)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防控疫情通知8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近期,德宏州瑞丽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3月31日省委阮成发书记在瑞丽市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上的讲话和4月1日州委陈明书记调研麻栗坡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切实扎牢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的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防死守“麻栗坡阵地”,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形势。瑞丽市再次发生疫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紧张起来,提振精神状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和歇歇脚、松口气、无所谓的精神状态,坚决扛起为国守边的政治职责,整合一切资源,竭尽一切所能,守住国门、守住边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做出麻栗坡贡献。

  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最强的责任担当、最严实的纪律作风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35名县处级领导、91名县级部门挂包领导、89名乡镇挂钩领导、89名村委会挂钩人员、145名村小组挂钩人员“五级”段长责任,对全县277公里国境线258块界碑实行段长负责制,加强边境管控。各挂钩领导和挂钩人员要种好自己防控的“责任田”、守好自己的防控“阵地”,身体力行深入挂钩点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迅速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和弱项。同时,各乡镇、农场要按辖区群众5—10户签订的《麻栗坡县疫情防控承诺书》,开展对群众的诚信教育,督促其认真履行管边、守边义务,将边境村寨互联、互防、互控和群众相互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织密扎牢防控网络,构筑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切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链条,全力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紧盯目标任务,确保人员排查和疫苗接种工作实现“两个率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开展对德宏州应对疫情指挥部推送的瑞丽市入麻返麻重点人员排查核实工作,在全州率先实现排查核实清零,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我县。同时,要加大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开展18岁以上目标人群的排查统计、宣传引导、组织发动接种工作。在人员排查统计工作上,各乡镇负责按辖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在排查统计表中一定要注明务工地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和掌握疫苗接种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务工所在地接种机构为务工人员接种疫苗;县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和主管行业内人员统计工作。在宣传引导工作上,要按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要求,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普知识,提高接种意愿。在组织发动疫苗接种上,要按照分配的疫苗数,有序组织接种,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全州率先实现4月底完成18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群的第一剂次疫苗接种,6月底完成第二剂次接种,12月底完成全人群接种目标任务,加快构筑免疫屏障。

  四、优化卡点设置,确保防控到位。各乡镇、农场要按照“五个管住”的要求,在现有卡点的基础上,结合便于集中防控实际,优化卡点设置,在人员流动大、易发多发偷越国(边)境和走私案件的重要通道、便道加大物防、技防设施的建设力度和密度,减少人防压力。

  五、规范卡点查验工作,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各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人员在值守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健康安全,加强对进出卡点人员、车辆的信息检查和登记,做到测体温、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卡)验码(卡)全覆盖,确保来路清、去向明。对于查堵的境外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和乡镇指挥部,由所在地指挥部通知当地卫生医疗机构采取闭环管理措施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医学观察14天,开展4次核酸检测,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4次核酸检测结果任何1次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隔离治疗转为阴性后,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扫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卡结果为黄码人员,立即报告本乡镇指挥部,检查是否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有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立即流调溯源、立即隔离观察、立即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对于扫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卡结果为红码人员,立即报告本乡镇指挥部,立即流调溯源、立即隔离观察、立即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2次核酸检测任何一次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各乡镇、农场要加强对各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人员查验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卡点查验工作,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

  六、进一步修改完善封闭管控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县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麻栗坡县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封县预案,并指导各乡镇修改完善或制定封乡(镇)、封村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不断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大督查力度,从严追责问责。县疫情指挥部督查组要整合各方督查力量,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密度,坚决破解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纪律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传播和蔓延,疫苗接种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防控疫情通知9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2月9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更精准、更扎实、更有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各类人员防控管理。

  (一)确诊病例。要第一时间送到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积极探索有效治疗方法,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临床科研攻关,开展救治效果评估总结和经验共享,想方设法提高诊疗水平和临床救治效果,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疑似病例。要加强疑似病例增减趋势、疑似病例转化为确诊病例的比例变化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研判我市疫情发展趋势,控制住疑似病例增长速度。同时,加强检测技术攻关,加大筛查力度,优化检查流程,加快检查速度,尽快明确诊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密切接触者。要正确把握、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和家庭隔离,适当提高集中隔离比例。对于已经在家隔离、效果好的人,继续在家隔离的新增、外来、家庭条件不符合标准等类型的人,必须实施集中隔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4)需要关注的其他可疑人员。要加强联系,进一步了解这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数量,掌握这类人员与医学观察对象、重点地区来渝人员的逻辑关系、数量占有率等,及时检测可能存在的隐性密切接触者。(责任单位:市卫生。

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五)有发热症状人员。要加强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流程、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六)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更加精准排查梳理此类人员增减情况,加强动态管控,做到定点、定位、定状态,实现精准可控、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七)企业复工复产返岗人员。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运动轨迹分析排查,特别是对外地来渝返岗人员该隔离的.必须隔离、该居家观察的必须居家观察。同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做到健康返岗,防止出现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八)交通流动人员。要强化监测管理,及时开展交通人流趋势分析,加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开展可疑人员排查。继续采取网上办公、轮流办公、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集聚。(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领导小组)

  (十)社区和乡村居家人员。要加强服务管理和宣传引导,推行社区封闭式管理,引导群众不出门、少出门、不聚集。同时,做好生活物资保障,让群众愿意留、留得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

  二、更加科学管用地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实

  (一)医疗救治要加力。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要求,确保提高收治率、降低感染率,确保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对口医疗援助湖北的预案,做好抽调人员、筹集物资等准备,同时做好在鄂医疗队的后勤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交通管控要严密。根据人流车流变化,加强每日调度、科学调度,切实保障复工返岗人员基本需求,继续扎实做好交通工具场站检查监测,既要动起来,又要管起来,确保交通通畅,确保监测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三)排查防控要深入。持续做好乡村、社区滚动排查、精准排查,利用大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和查验,加大复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排查管理力度,确保排查全覆盖,确保人员都可控。(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四)企业复工复产要有序。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推进,确保疫情防控急需、居民生活必需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确保其他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可控。要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把防控措施特别是员工集体宿舍和厂区进出口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五)物资保障要充分。进一步提高本地医疗防护物资生产能力,千方百计加大外购力度,广泛动员区县和社会企业开展采购,确保一线人员需求能满足,确保市场供应可持续。(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口岸物流办)

  (六)舆论宣传要到位。加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引导,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防控决策部署、措施成效和一线感人事迹,确保导向正确、引导有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更加严格扎实地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继续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共同落实好防控责任,进一步凝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各区县要强化属地责任,领导干部要继续靠前指挥、有效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属事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类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以正常生产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个家庭和每个人都要强化防控责任,积极参与支持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营造共同负责、共同防疫的社会氛围。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防控疫情通知10

  各位考生:

  根据南京市卫健委10月12日《关于离青岛来宁返宁人员健康管理的紧急提示》:9月27日以后自青岛(含旅途中转)来宁返宁的所有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14日内曾在青岛市胸科医院就诊的人员,同时还应主动配合做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措施。

  参加我校2020年10月17日下午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试的考生,如有以上情况,请速与我院报告,按南京市及河海大学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5-83786716

           025-83786250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3日

防控疫情通知11

  各乡街、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在严格执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6号公告基础上,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严密部署、严加防控、严实责任、严肃纪律”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内所有经营性旅游景区、景点一律关闭,违规运营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进入红岸公园等开放式景区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及查验身份等管理措施,严禁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二、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以铁一般的纪律严格杜绝重点场所发生感染。全区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接收新入住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7号公告要求,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一律禁止各种探视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发生感染的,相关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一律就地撤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全面加强火车站、公路及小区卡口管控和查验工作,凡省内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及绥芬河市、肇州县、望奎县、绥棱县和对俄货物通关的口岸市县,省外的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惠来县、青岛市胶州市、满洲里市、珲春市来富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上述地区人员已来富的,按照第36号公告规定落实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满的,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区内各酒店、宾馆一律不得接待市外未经隔离人员入住。所有开展商务洽谈等人员一律由接待单位提前3天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一律劝返;批准来富的,必须持出发地5天内核酸、抗体检测呈阴性证明,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一律禁止离齐出行,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需离齐出行的,必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无论何时返富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无异常方可返岗。因被隔离影响所承担工作的,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五、“五一”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的各类人员暂停休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区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一把手一律取消休假。防控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六、全区各类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个体工商业户严格执行测温、扫码要求,严禁举办各类促销和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一律严禁聚集聚餐聚会,不外出、不串门、婚丧嫁娶不操办,出入公共场所要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七、“五一”期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持续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精准高效。对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防控疫情通知12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紧迫性重要性,切实加强文化和旅游场所活动疫情防控措施,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暑期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济南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保持高度关注,坚持非必须不出省,尤其是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

  如确需前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做好行程规划,准备充足的口罩、免洗手消毒品等防护用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重点地区(所前往城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市民返济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行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重合的市民,务必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防控疫情通知13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0年10月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截至10月25日14时,137人呈阳性,均与24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其父母所在的三村工厂相关联,经专家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前往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请密切关注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进展信息,近期非必需不前往喀什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市返余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村(居)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主动上报检测。请10月8日后有喀什地区旅居史、与喀什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向村(居)进行报告登记,并接受村(居)管理措施,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返(入)余主动报备。正在新疆喀什地区旅居的市民,返(入)余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村(居)、单位报备,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接受至少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在检测结果为阴性、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四、加强防范意识。秋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减少聚餐,使用公筷和公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排查,并主动告知近期外出史和重点新疆喀什人员接触史。



本文来源:https://www.ahwmw.com/yingyonggongwen/208081/

《防控疫情通知【十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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