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实践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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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是中国人民探索救国之路,实现自由、民主的探索史,也是一部中华民族抵抗侵略,打倒帝国主义以实现民族解放、打倒封建主义以实现人民富强的斗争史。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保障局实践报告(通用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保障局实践报告1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拉萨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群众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理念,围绕拉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享受人群多,资金筹集多元化、保障机制社会化,适合不同群体参保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将每周四定为雷打不动的学习日,全年共召开理论、业务学习会20次,读书会3次,专题讲座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全局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并多次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涉及“三重一大”8次。二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年初主持召开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1次,对20xx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听取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多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精神。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12345政府热线和市委网民留言相关问题,同时加强信访工作的维稳管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最小程度的进行管控,把好本局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日常工作。一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简报信息147期,其中专报11期。二是做好文件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日常文件943份,秘密文件83份,机要文件72份,下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文件5份。三是做好“三公”经费的使用。1.公款出国(境)费。今年市医保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支出。2.公务用车费。市医保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全年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保养共支出9.88万元。3.公务接待费。市医保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四是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2020年,市医保局下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的文件、会议精简量化表进行,共下发文件5份,召开会议1次,全年未赴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四)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市医保局3月27日召集19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体约谈会。通报了20xx年底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今年2月新冠疫情期间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的抽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扣除相应保证金5.6万元,追回已支付的不合规医药费用32.38万元。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前期通过西藏商报、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单)13931册、各类政策汇编(问答)41000册、张贴宣传海报2180张、悬挂宣传横幅38条。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局属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共认领非政策原因导致的违规金额21.29万元,已责令相关医疗机构予以退回。接群众举报并查实,有2家定店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解除1家药店的服务协议,扣除相应分值19分,追回违规资金16669元;另1家限期6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系统,并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6分,追回违规资金20184.02元。并向举报人发放首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体制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管,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并且举行了拉萨市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培训及颁证仪式,后期这22名监督员持证上岗,将对冒名住院、刷卡套取现金、虚假参保、超物价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就20xx年1月-2020年9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服务协议履行、医疗服务提供和医疗费用管理及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及日常考核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计划10月—11月完成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五是推进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今年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共18家医疗机构和45家零售药店,经过初审材料、现场评估及理论考试,最终46家医药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医疗待遇保障机制日臻完善。一是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3月6日,拉萨市出台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区医疗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重复取消后,确定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统一为23种病种。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从原有20种扩至34个大类49个病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8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个人仍有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兜底”解决。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xx〕65号)精神,我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六)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保障群众医疗待遇。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20年全市参保人数达51.9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4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0.53万人。二是做好审核结算及待遇支出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78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88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650万元,其中:住院5602人次,住院总费用7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37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0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395万元;门诊特殊病16267人次,总费用1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4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7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25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537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54万元。其中:住院17033人次,住院总费用2106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57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2万元;门诊特殊病8033人次,总费用1101.41万元,统筹基金支出79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7万元。普通门诊(药店)月结算:职工430795人次,个人账户支出12192万元,统筹支付(A类医疗证门诊)0.18万元;居民22837人次,统筹支出0.8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75万元。职工生育:待遇结算2617人次,生育基金支出1737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数1742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842人;住院救助资金871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325万元。门诊救助141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52人;门诊救助资金28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17万元。职工申报大病保险赔付34人次,理赔金额为234万元; 城乡居民申报大病保险赔付1021人次,理赔金额为3343万元。

  (七)积极应对,强化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年初市医保局联合市人社局发出倡议书,倡议办事人员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业务、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业务,对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建议在3月份及以后再前来办理。二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预付工作,共预拨2050万元,让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取挂账方式,减轻资金压力。三是监测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店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的储备情况,及时对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调配,保证百姓用药。并于2月6日至4月2日,每日监测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服药人员信息并做好登记,及时梳理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四是做好新冠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各项工作。五是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主动请缨,亲自带领4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开展为期42天的疫情防控工作,并派出2名党员干部赴酒店开展为期21天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主动作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市医保局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沟通对接,扎实做好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并在2020年制定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对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全额或定额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减轻贫困人员的缴费压力。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且住院全部免交押金。让贫困群众住院“只跑一次”,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三是精准发力,确保落实医疗扶贫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提高5%的报销比例;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4万元,达到每年1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实行重特大医疗救助,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5万元,达到每年20万元。四是营造氛围,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率先在全区制发15000张藏汉双语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明白卡,并借助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等力量,对贫困人员面对面宣讲、一对一解读,做到政策一户一张逐户发放,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强基惠民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市医保局次仁多吉同志从多米尼加共和国华侨同胞争取到无偿捐献的3万只口罩,解决了林周县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燃眉之急。二是在克布村委会南边搭建了一台以文艺宣传一体的医保政策宣传文化广场。市医保局解决修建村集体文化舞台缺口资金5万元。三是配合林周县水利局在克布村冲沙组现有公共背水台的基础上,补充了一条将近2300米的管网和一个15立方的蓄水池,将山泉水直接引到村门家中,在6月5日该组28户家庭全部通上了自来水。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的系统为两套系统,且两个系统之间无任何业务及数据共享,在业务经办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

  (二)经办审核中无确切、统一的诊疗目录及服务设施目录。全区医保“三个目录”除药品目录外,无详细统一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清单,目前,诊疗项目及服务项目报销分类均使用排除法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手工分类,且在审核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同,对政策把握的精准度不一,存在经办人员对项目进行分类时把握不准或凭感觉分类的现象。

  (三)无统一支付标准。目前,我市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基本上按照2012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但非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收费价格均高于同等级公立医院。非公立性医疗机构自纳入医保定点以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未明确规定医保诊疗项目清单及支付价格标准,目前系统诊疗项目清单及价格较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对宽泛。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专项检查中以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衡量标准,出现了实际执行与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对此,我局于20xx年11月下发了《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药品、诊疗项目、高值耗材最高支付价格标准及医保系统动态库改造工作的通知》(拉医保局发﹝20xx﹞17号)文件。但随着医疗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及价格较为滞后,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致使我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困难,影响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四)基金监管难度大。基金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没有智能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控,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监管力量与医疗保险事业迅速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监管效果仍不够理想。

  三、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呈现出失能人群剧增、长期护理需求不可避免地为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负担,相比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也能覆盖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下一步将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实际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我市已成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下一步,在自治区医保局牵头下,积极配合开展好试点工作,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3.在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自治区加快建立医保信息系统,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设医保网上申报平台、医保电子化档案、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系统、手机便民服务APP等信息化平台。

医疗保障局实践报告2

  一、全力做好参保登记、待遇保障、基金监管、“两病”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做好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平台搭建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专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控制不合理医保费用的支出,四是做好“两病”认定及用药保障工作,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积极做好医疗保障业务编码工作,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业务编码。2020年,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结合基层实际工作情况,为形成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体系贡献基层力量,进一步提升医保业务运行质量和决策管理水平,发挥信息标准化在医保管理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积极推行基本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在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我市将积极开展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试点,以支付方式改革,撬动医疗改革,促进三医联动,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促进全民健康。

  四、积极探索医保服务下沉基层,将部分医疗保障业务权限下放乡镇。为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看病就医等,我局将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等权限下放到乡镇政府,将异地就医备案、现金垫付报销的初审及医疗救助等业务下放基层卫生院,彻底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积极探索“两定点”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路径,利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处罚案例十分少见,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尚未出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保障领域内的依法行政。20xx年,我市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所查出的违规违法行为,全部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2020年,我局将根据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实践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路径,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从加大惩处力度出发,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六、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我局将按照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医师库,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医药服务行为,进一步控制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医保部门,我们将以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奋力谱写XX医疗保障事业新篇章!

医疗保障局实践报告3

  (一)持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医保目录调整等惠民政策,扎实抓好医疗救助等民生实事和门诊特殊疾病慢病管理试点工作。

  (二)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巩固高压态势。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协议管理、智能监控等制度,健全信息披露、风险防控、行业自律、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等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促进形成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态势。

  (三)做好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规定,扎实做好使用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公立医疗机构返还预付货款及完成与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之间的清算工作,为群众用药提供安全保障,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深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按病种付费病种,扩大按种付费范围。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通过医保协议管理,强化风险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质量评价机制,激发公立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五)抓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配合市局完善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医疗机构接入省、国家平台。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机制流程,加快推广电话、网络、APP等多种备案方式,提高群众便利度。

  (六)做好医保缴费职能划转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缴制度改革,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流程,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如期划转工作,确保基金足额征缴到位。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为导向,以便利为第一原则,优化服务岗位,简化提供材料,减少无关“证明”,明确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少抱怨。加快推进移动支付

医疗保障局实践报告4

一、继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继续推进机构完善工作。在省市的医保经办工作已划转医保局管理的形势下,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已提出申请设立龙川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现已按相关程序完善。我局会继续推进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就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主要任务的组建方案的落实。

  三、继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招标采购、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的开展。

  四、增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充实医保监管力量,并组织业务培训,规范办事、办案流程,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基金安全。

  五、 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药店的监管力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严密监控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现骗保行为,迅速联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进行打击,突击检查,全方位监控定点医院、药店,对骗保行为“抬头就打”,达到全面遏制的目的。

  六、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防止因病致贫。二是抓住当前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态势和有利时机,深入宣传,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及相关部门积极性,加大监督举报,形成全民监管,在社会各界中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形成打击合力,有效巩固整治成果。

  七、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已进入攻坚验收阶段继续全力做好考核验收工作,防止返贫现象的出现,并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推动乡村发展。继续落实好医保扶贫政策,提高群众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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